
5月4日凌晨2时45分,哈尔滨市一小区发生天然气爆炸事故。后经调查,爆炸小区为南直路进步小区。经哈尔滨市道外区相关部门初步了解,爆炸系该小区租户崔某点燃天然气自杀引起。目前,爆炸已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
据悉,现在伤者已经及时送往医院救治。道外区已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现场处理,事故现场也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爆炸冲击十分严重

爆炸后散落的窗户和玻璃碎片

事故现场十分严重

爆炸的五楼阳台和周边受损的窗户

爆炸前后现场对比图
联想到最近发生的几起自杀事故,有的是从高架桥上跳下,砸到无辜路人造成其丧命。有的则是立在闹市区高架桥上迟迟不跳,造成交通拥堵,引发群众不满。所以,有网友建议,以后要自杀的那些人找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既不会坑害别人,也不会存在死不了的情况。
人的生命是可贵的,但是人是有对自己的生命的自主权的。所以,人可以自杀。但是,在完成人生最后一件事情的时候,是不是可以考虑一下对别人的影响。不要给其他人带来困扰乃至危险,这应该就是文明社会的礼仪吧。
在此,惟愿逝者安息,生者能够得到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