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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空》词曲作者戴荃斥责侵权行为:《悟空》发表两年多来版权收入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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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多之前,戴荃参加了《中国好歌曲》节目,在节目中,他自己编曲填词的作品《悟空》给了大家眼前一亮的感觉,歌词非常能够打动人,那一句“我要这铁棒有何用”也成了著名的网络流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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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首歌凭借优美的旋律更是得到了很多圈内人和乐评人的肯定,很多人都在其他节目中翻唱这首歌,此番,戴荃在微博发声,《悟空》发表两年多了,自己居然没有受到一分钱的版权收入。呼吁大家尊重版权,打击侵权行为,维护创作者的心血,戴荃的这一行为也得到了著名作家马伯庸的支持。

戴荃回顾了自己学音乐时候的不易,“我5岁随父学习音乐。儿时,同伴在打弹珠,我在练琴;同伴在滚铁环,我在练琴;同伴在斗鸡跳绳扔沙包,我还在练琴。手风琴架在腿上磨坏了无数条裤子,小提琴把脖子夹得一肿就是好多天……学音乐的人都能感同身受,用童年的欢乐时光作为代价换来的,是对音乐托付终生的深深地热爱。至今,我仍愿耗上几十个不眠夜,就为了做好一首歌。”

同时他也表示了对侵权行为的鄙夷,呼吁大家保护版权。“我毫不掩饰地鄙视侵权,鄙视拿来主义,因为我深知它对这个行业的极大危害。我宁愿多花时间也绝不会投机取巧、不劳而获,因为这是我从事并热爱的事业,是我坚持的职业道德与操守。只有版权问题从法律保护、舆论监督和大众自觉等各方面得到重视,才可能保证好作品的持续产生。”

附:戴荃发声全文

大多数人是通过两年多前的那首《悟空》认识我的,今天我想说的话,也就由它而起。

       我的首张个人原创专辑《悟空》终于要正式发布了,此刻,百感交集。首先深深感谢所有喜欢我音乐的朋友,是你们给的动力,让我的无数个不眠夜变得珍贵。

大多数人是通过两年多前的那首《悟空》认识我的,今天我想说的话,也就由它而起。承蒙厚爱,《悟空》这首歌自问世以来,从各种音乐平台的网络翻唱到售票演出的舞台剧,从各种印着歌词的电商货品再到商业广告视频,其传播范围之广、流行程度之火爆远远超出我的想象。但恐怕令我和大家更难以想象的是:两年了,以上这一切,我收到的关于这首作品的版权收入,居然为零。

新专辑虽发布在即,但沉默了两年多的我,此刻忍不住想先问问:关于版权与维权,到底怎么了?

每首作品、各个环节都有“版权”

我5岁随父学习音乐。儿时,同伴在打弹珠,我在练琴;同伴在滚铁环,我在练琴;同伴在斗鸡跳绳扔沙包,我还在练琴。手风琴架在腿上磨坏了无数条裤子,小提琴把脖子夹得一肿就是好多天……学音乐的人都能感同身受,用童年的欢乐时光作为代价换来的,是对音乐托付终生的深深地热爱。至今,我仍愿耗上几十个不眠夜,就为了做好一首歌。

一个作品是凝聚着众多人心血与智慧的结晶。且不说一首歌的词、曲、编曲、演奏、录音、演唱等工种,其每一部分的创作者都分别拥有独立的版权权益,仅仅就“作品”与“演唱”而言,歌手商演获得演出费,而这首商演作品,也同样应该得到被使用的版权费,除非原创者事先认同,否则这两个是不能混为一谈的。

作品是每个音乐人的“亲生骨肉”,其感情不言而喻;而版权权益,就是原创者劳动价值与尊严的最直接体现。如果你的作品未经允许被他人随意使用甚至以此获利,而你自己却分文未得,那这些用生命熬出来的作品意义何在?我们失去的“童年”又怎么算?

音乐版权,不该如此被肆意轻贱。

创作者的权益,更不该如此不堪一击。

每首作品、每个人都可能被“侵权”

一首作品能被大众喜爱是创作者的福分。有很多可爱的歌迷和网友在用我的作品进行娱乐时,会发私信告诉我、@ 我 ,也会注明原创者。这样真的很好,感谢他们尽情“PLAY”我的作品;娱乐之外,如果还能给他们未来的个人创作带去一些启发帮助,我更是无上幸福。但是,网络上有些人翻唱我的《悟空》,事先并无授权,事后也不告知,堂而皇之在各大音乐平台进行公开发表;淘宝上到处都是印着《悟空》歌词的衣帽伞包等所谓的文化周边,有的甚至还用于众筹平台;某些商业类广告、售票性质的舞台剧同样在没有得到我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悟空》;我更是常常收到热心歌迷私信告诉我谁谁谁侵权了等等……

我们希望科技更进步,医学更发达,生活更便利……但在一个不尊重原创作品、无法有效保护原创版权的市场环境里,还会有多少原创者能坚持下去?费尽心思创作出喜闻乐见的作品,却因此流失了应得的权益与回报……这样的恶性循环,只能导致原创者的动力与激情日益萎靡枯竭,最后,我们都会自食恶果。

所以,我毫不掩饰地鄙视侵权,鄙视拿来主义,因为我深知它对这个行业的极大危害。我宁愿多花时间也绝不会投机取巧、不劳而获,因为这是我从事并热爱的事业,是我坚持的职业道德与操守。只有版权问题从法律保护、舆论监督和大众自觉等各方面得到重视,才可能保证好作品的持续产生。

我和每一个你,都需要“维权”

我当然知道,类似的事情如今在行业内比比皆是,已是“老生常谈”。不少对于维权的抗争,也因为精力、成本和各种不可描述的原因备受阻挠,人渐懈怠,最终不了了之。但这次,我仍决定以个人微薄之力再次旧话重提,原因有二:

首先,这是每个原创音乐人应得的权益,不该也不能妥协;其次,让我匪夷所思和无法接受的是,两年多来,曾经代理我作品的版权公司,不仅在我多次追讨收益后不予结算,且在我亲自为他们整理准备好了各种《悟空》被侵权的详尽证据的情况下,仍然毫无作为,甚至恬不知耻地对我表示,要根据对方侵权的程度、并结合考虑维权成本等因素,再决定是否要去维权。难道在你们这里只有利益,没有责任吗?

当一家版权公司竟然以“划不划算”来决定是否要为自家艺人维权的时候,我真的不知道还有什么理由,能让我继续托付自己的心血与信任。

说出这番话非常艰难,几度打算放弃。但最终,我还是决定在人生的第一张专辑即将发布之时,明确表达出我的态度:该抗争,就抗争。希望这些话能再次引起大家对于版权的重视。一个人的唿吁发声或许微不足道,但我始终相信聚沙成塔,滴水穿石;你们每个人,都有能力在推动音乐圈乃至整个文化行业版权意识的大潮中起到一点点的作用,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合理,更美好。

与此同时,我也要衷心感谢所有尊重音乐版权的集体与个人,感谢网易云音乐、百度音乐、虾米音乐、QQ音乐等这样的平台在重视版权方面所做出的努力以及给予我的帮助;更要感谢恩师安栋和恩师周华健,他们不仅给予了我莫大的支持与帮助,更可贵的是,两位业界大师与大咖,对于音乐版权的尊重从来都毫不含煳、一视同仁,让人肃然起敬!

未来的我,一会继续坚持音乐创作,二会为维权不遗余力。无论音乐还是其它艺术形式,我也都热切期盼着更多优秀原创作品的不断涌现。最后再次唿吁:梅花香自苦寒来,请尊重所有的原创者和原创作品吧!

谢谢你们!

戴荃

2017年5月 14 日

 

标签: 戴荃 版权收入 侵权 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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