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申请准备
企业需根据自身条件,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中择一申请。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相应产品的销售收入须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70%及以上;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企业申请单项冠军需准备一系列的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近三年的财务报表、申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证明材料、生产技术或工艺水平证明材料、质量和性能证明材料、能耗和安全生产水平证明材料、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证明材料等。上述这些材料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2.组织单位审核推荐
企业将准备好的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集团,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集团会对申报企业的材料进行初步论证,对认定标准相关指标予以重点把关,确保推荐质量。之后,按照名额推荐上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3.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评审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对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对部分推荐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申报条件的符合情况、申报材料的准确性、申报产品的生产情况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对通过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的企业进行评议。评议内容包括申报条件的满足程度、申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生产技术或工艺水平、质量和性能水平、创新能力、质量效益水平等。专家评议将采用打分制,按照评审标准给出相应的分值,分值越高,评价越好。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专家评议的分值,确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初步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反馈。
4.认定公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公示情况,对初步名单进行调整,确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最终名单并在工信部官方网站及国内主流媒体对名单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