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限购限售 《开封市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解读
开封公众信息网15日消息,开封市出台《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九大条政策主要以稳定市场、控制房价、约束房企为主。但明确限制售卖,规定了在开封市区内购买的新建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方可转让。规定房价原则上半年内涨幅不得高于5%,一年内涨幅不得高于10%。
《通知》提到,商品房预(销)售许可条件中“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界定为:工程形象进度一半以上。
《通知》要求,结合土地出让溢价率提高项目预(销)售条件,居住用地出让溢价率达到150%以上(含)的,项目主体结构完工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溢价率达到200%以上(含)的,办理商品房现售。
《通知》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并对外销售的商品住房,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取近期内该项目销售均价,市住建局指导实行限价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价格外不得加收任何费用。首次销售的项目成交均价参考周边同类型、同品质楼盘;非首次销售的项目,成交均价原则上不得高于2017年4月以前的成交均价。原则上半年内涨幅不得高于5%,一年内涨幅不得高于10%。对高价盘、涨幅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项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停止其商品房网签资格。对于捂盘惜售、捆绑销售、刻意隐瞒真实成交价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市住建局暂不核发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情节严重的,市住建局停止其已发放的商品房预售许可。
《通知》提出,凡在开封市区(不含祥符区)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转让。交易双方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参照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执行。
《通知》强调严厉查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禁止企业以诚意金、VIP卡等形式蓄客,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明码标价、一房一价,严禁采取拖延开盘时间、控制房源等手段捂盘惜售、制造供不应求假象。对涉案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一经查实,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开发企业停止预售及网签,2年内不得参与本市土地交易,中介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并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
开封为稳定楼市控制房价 出台“限售限价”政策
5月12日凌晨,关于开封限售三年的《关于规划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一则文件,在朋友圈、自媒体疯传,没有公章、没有编号,第二天,相关部门就站出来辟谣,否认出台调控政策。但最终果然仍是周一见。
5月15日周一,在郑州阴雨绵绵的凉爽天气中,开封出台了市场调控的政策文件,九条政策主要以稳定市场、控制房价、约束房企为主。此次开封房产调控,没有传统上的“限购、限贷”,而是主要“限售、限价”。
所谓限售,规定在开封市区内购买的新建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方可转让。
所谓限价,规定房价原则上半年内涨幅不得高于5%,一年内涨幅不得高于10%。
开封市政府网站发布的此通知
《开封日报》08要闻版发布的此政策内容
此坊间流传开封市“限售、限价”政策的出台,是因为郑州房价大幅上涨,恒大、碧桂园、绿城、新东润等诸多省内外开发商扎堆来到开封,五一期间恒大未来城2000多套房源一个上午抢光;之前郑开碧桂园开盘手机选房,6:1抢房比例,当天一分钟清盘。并随着河南省自贸区、开封新区万达广场、喜来登酒店等相继建成,开封逐渐受众多改善客群追捧,才导致开封在郑州5月3日房产升级政策后,加紧出台。
这是一个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如《通知》中指出“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遏制房地产投机炒作行为,稳定市场、稳定房价。”
从2016年9月30日开始,全国已经有超过55个城市发布相关房产调控160余次,限购、限贷、限价、限售,各种调控政策持续发布,不管政策多么严格,都是为了让房价更加稳定。
中共中央政治局在今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执行党中央方针政策的能力和水平。要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推进“三去一降一补”。要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制度建设,扩大开放领域,改善投资者预期,要加快形成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
在此次会议中,明确提出“加快形成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限购政策的出台并不是为了降房价,还是“稳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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