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23点18分,“云南丽江警方”的认证微博转发了一篇名为《死里逃生的丽江大理之旅》的帖子。并且有关于对“琳哒是我”,也就是此前在丽江被打游客董女士的评论,指责其行为放荡,值得同情吗?这条微博迅速引起大家关注和评论。

此后,“云南丽江警方”发布了一份云南丽江警方新浪微博管理员致歉信,向董女士表达歉意,并删除了微博。
今天18时50分,丽江警方就这起事件进行了通报:2017年2月10日23时许,丽江市公安局宣传民警在浏览一篇网络文章时,将文章分享到了云南丽江警方新浪官方微博,导致文章被转发,我们微博管理员发现后,第一时间就及时删除微博。同时与当时人沟通、说明,表达了歉意,为此事给“琳哒是我”造成的影响,我们表示歉意!丽江市公安局在核实情况后,于2017年2月11日,经市公安局研究,决定依照公安机关纪律规定,决定对涉事民警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今后,我们将吸取教训,并加强对民警的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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