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微信通报了“天价小黄鱼”事件的调查结果,涉事餐厅被罚5000元。据此前报道,有消费者投诉称,2月16日晚,其在深圳市南山区欢乐海岸“1949华家里”餐厅消费时,遭遇餐厅无菜牌、不明码标价、高价菜、高额服务费等问题。其中,2条东海野生小黄鱼就要价4600元。
2月28日,根据相关线索,深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深圳市大碟小碗餐饮文化传播(深圳)有限公司旗下的“1949华家里”餐厅进行了现场检查。3月1日,深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正式对其立案调查。
经查,该餐厅不能提供菜谱或其他明码标价方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构成了不执行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深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已于2017年3月2日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针对深圳市餐饮业价格管理方面暴露出的问题,自即日起至3月31日,深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已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旅游景区、大型购物娱乐场所新开业餐饮企业为重点的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整治行动。
相关新闻
“天价小黄鱼”是监督和诚信迟到的产物
日前,深圳市民李先生请朋友在深圳南山欢乐海岸“1949华家里”吃饭,餐厅没有菜牌,服务员推荐了东海野生小黄鱼。李先生说,他买单时才知道总共消费了8254元,其中两条鱼共4628元,服务费高达1092.66元。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消委会获悉,该商家涉嫌违反明码标价管理规定,将督促其进行整改。深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到现场调查取证并立案,调查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公布。(3月2日《广州日报》)
青岛“天价虾”、哈尔滨“天价鱼”和桂林的“天价娃娃鱼”或许还没有完全淡出你我的脑海,这又来了“天价小黄鱼”,想好好地吃“海鲜”怎么就那么难呢?这个“海鲜市场”又要被“天价小黄鱼”搅得天翻地覆了,唯有一声叹息。
司马迁在《史记》中也曾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所以,商家为了牟利而不提供菜牌、不明码标价、不提前告知也是他们的“诀窍”,这就是人家“蒙人”的生财之道。只是这样的“黑吃”不仅自断门路还违反了《价格法》。
当然,这“天价小黄鱼”时间出现后,深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到现场调查取证并立案,商家态度端正,处理积极,这一点还是值得肯定的。但是肯定并不能掩盖监督和诚信迟到的问题,如果监督能够早到,“明码标价”也就不再是问题,如果商家的诚信没有迟到,也会提前解释,自然不会让消费者“上当吃亏”。
说到底还是监督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上做得不到位,自身工作存在不足之处,而商家在诚信经营上的短板,直接导致了“天价小黄鱼”的出现。当然,消费者在购买前不问价格的做法也让商家钻了空子,而在没有标价牌、没有明码标价的情况下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侵权”,未能及时维权,才导致了最终的“天价小黄鱼”形成。
“天价事件”并非个例,而是一种现象,要避免天价,则需要监督和诚信前置,更需要消费者转变消费观,提升维权意识,才能不“糊涂消费”,让违法经营没有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