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武汉市旅游局首次发布旅游监管“重点盯防”名单,屡次引发争议的云南丽江等7条线路被列入。
这份“重点盯防”名单包括:云南丽江、西双版纳、江西婺源、湖南凤凰、陕西临潼、四川九寨——黄龙、重庆渝中。
市旅游局副局长范继先表示,2017年全国旅游监管工作会议上,将这7个地区列为全国旅游重点监管地区。具体到武汉市场上,凡涉及到以上地区的旅游产品,都会被列为重点监管旅游线路产品。
“重点监管”意味着怎样的“特殊关照”?市旅游局旅行社管理处处长江杰介绍,这几个地区屡次出现零团费、低价游坑客等现象。旅游主管部门对旅游线路的合同,通常采取抽检,对涉及这几条线路的产品,将会同工商部门进行大范围常态化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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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武汉市旅游局发布了“2016年旅游市场监管情况通报”,其中公布了10大典型案例,看完案情介绍和处理结果,再也不担心自己旅游中被坑了!
旅行社强迫参加自费项目怎么办
游客汤女士一行四人参加了武汉某旅行社组织的泰国游,团款2800元/人,签订合同时旅行社工作人员承诺不会强迫游客参加任何自费项目。到了泰国,当地导游多次游说游客参加自费项目,并且威胁不参加就不发房卡,游客迫于无奈,每人交纳一千元参加了。回国后,汤女士诉至武汉市旅游质监所,要求旅行社赔偿。
经质监所查明:1、游客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2、旅行社无法出具书面的游客自愿参加自费项目的证明。经协调,旅行社退还四名游客每人1000元。
宜必思还是美居酒店?
游客孙先生等三人2013年8月份参加了湖北某旅行社组织的巴厘岛行程,旅行社承诺全程入住法国雅高集团旗下高级酒店。孙先生等三名游客到达巴厘岛后,发现实际入住的是一家名为宜必思的经济型酒店,便向旅行社反映,而旅行社表示宜必思酒店就是法国雅高旗下的酒店。孙先生无法接受,返回武汉后向武汉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要求旅行社退还全部团款。
经质监所核实:1、宜必思酒店和美居酒店均为法国雅高集团旗下酒店,2、宜必思为经济型酒店,美居为高档型酒店。经协调,旅行社退还宜必思酒店与美居酒店之间的差价,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3000元的出境旅游意外险
游客小李是武汉某大学的一名学生,2014年1月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的澳大利亚新西兰行程,报名时旅行社工作人员说由于小李是年轻人,需要交3000元购买高额的旅游意外险,小李没有多想便交了钱。行程结束后,小李到旅行社要求工作人员出具保险购买凭证,工作人员再三搪塞,在小李的强烈要求下才出具了一份曼福保险公司的保单,保单显示小李的旅游意外险为486元。小李要求旅行社退还多收的保险费遭到旅行社拒绝,遂向武汉市旅游质监所投诉,要求旅行社退还多收的保险费。
经质监所核实,旅行社承认因为小李是学生没有消费能力,所以借3000元高额旅游意外险为由变相收取了旅游附加费,经协调,旅行社退还小李3000元,并向小李致歉。
吴女士在武汉A旅行社报名参加“泰国五日游”,出发时发现团队中游客是由多家旅行社各自招徕,且同行其它社游客的旅游费用比自己的低。吴女士当即向武汉市旅游质监所投诉,要求A旅行社退还部分团款。
经质监所核实,各旅行社享受的机票优惠、促销优惠及运营成本等不同,报价有差异属于市场行为,属合理情况。经质监所协调,A旅行社向吴女士说明情况,并承诺今后报团给予优惠。
承诺的全程硬卧变成了硬座加硬卧
2013年7月,游客涂先生一行20人参加了湖北某旅行社组织的连云港行程,合同约定往返火车卧铺标准。出发当天,导游称因为暑期火车票紧张没有买到直达的卧铺票,游客先持硬座车票上车坐到黄梅然后再补卧铺票,并承诺返程一定提供卧铺直达车票。结果返程时,旅行社依然按照“硬座+硬卧”的形式操作,引起游客强烈不满,便向武汉市旅游质监所投诉。
经质监所核实,旅行社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游客提供全程硬卧,经协调,旅行社赔偿20名游客共计一千余元。
车辆抛锚影响行程
陈女士等43名游客2014年8月9日参加了武汉某旅行社组织的京山一日游。晚上返程时车辆抛锚,导致游客滞留京山收费站。旅行社承诺从武汉安排车辆接回游客,而游客认为等待时间过长,向武汉市旅游质监所投诉。
经质监所协调,旅行社从京山安排车辆接回游客,并给游客报销回家的的士费。
旅游购物再购物
游客田先生2013年3月参加武汉某旅行社组织的云南双飞六日游,签订旅游合同。到达云南后,旅行社在4天的行程中安排了牦牛肉店、螺旋藻店等5个购物点,由于购物时间长,造成石林等景点取消。田先生返回武汉后向武汉市旅游质监所投诉。
经质监所核实,旅游行程单约定购物点3个,牦牛肉店、螺旋藻店为旅行社擅自增加,石林为行程中的景点。经协调,旅行社赔偿游客500元。
工作人员充当导游带团
游客徐先生是武汉某公司的负责人,2014年6月通过武汉某旅行社组织42名员工参加黄石一日游,合同约定空调旅游车,全程导游服务。而在行程中,导游何某沿途未提供任何讲解服务,每到一个景点都是只把游客送进景区。游客对此感到强烈不满,向武汉市旅游质监所投诉。
经质监所核实,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何某实际为工作人员,不具备导游带团资质。经协调,旅行社退还游客导服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旅行社违约怎么赔?
杨女士等四名游客与武汉某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报名参加7月23日出发的四川四日游。7月22日晚上23点,旅行社工作人员给杨女士发短信称没订到7月23日的机票,行程取消。而杨女士当时已经睡觉,没有看到短信。7月23日,杨女士要求旅行社按照《团队境内旅游合同》退还全部团款,并赔偿团款总额20%的违约金。与旅行社协商未果后,杨女士向武汉市旅游质监所投诉。
经质监所协调,旅行社退还杨女士全部团款,赔偿团款总额15%的违约金,承诺以后报团给予优惠。
游客被景区的猴子抓伤
2013年7月,游客王小姐参加武汉某旅行社组织的四川游。在峨眉山景区游玩时,被景区内的一只猴子追赶并抓伤。导游当即带王小姐前往景区医务室救治,后前往当地医院注射狂犬疫苗。由于受到惊吓,王小姐未参加行程便返回武汉,并向武汉市旅游质监所投诉,要求旅行社退还团款并赔偿损失。
经质监所核实,旅行社未以任何方式对旅游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因此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经协调,旅行社退还王小姐未发生费用,承担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