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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取消机动车抵押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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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的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文件的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机动车抵押登记费。

深圳将取消机动车抵押登记费

2017年3月27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车辆管理所发布消息称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机动车抵押登记费。也就是说,以后去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不用再交钱了。

深圳机动车抵押登记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一、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办理抵押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三)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四)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办理材料:

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办理地点: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辆管理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井路128号。咨询电话:0755-2222200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除外)

办理费用:

抵押登记费用70元/辆次。(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机动车抵押登记费)

标签: 抵押登记费 深圳机动车抵押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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