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时候往往是老师扼杀了孩子的创新力,不谈对与错吧,至少孩子懂得思考。

今天群里一个家长提了一个问题,引起了大家都广泛讨论。她说自己家孩子上小学二年级,期中语文考试造句。孩子头天听故事讲山里野猪和老虎斗,野猪用獠牙把老虎扎伤,老虎逃走。于是孩子造了一句:解放军像野猪一样冲向敌人。本以为这样与众不同,有创新,谁知老师打了一个叉,双百泡汤了。大家评一评,这造句字词语法都对,怎么算错了呢?
我看到这个造句也忍不住笑了,多么可爱的娃。很多家长对这件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没想到小小的一件事却引起了大家这么多的争议。大家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小编对这些意见进行了下整理,看看大家都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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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着无所谓吧,这东西考试又不考,你也确实不能说他错。最多你告诉他一般情况下语文英语是不需要创新而需要从众的,因为语言是用来沟通的,你创新了别人听不懂,那也没用。有创新精神用到理科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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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老师看来,立场不对,单凭一个故事改变不了人们对野猪的总体印象。这种造句,只要没有语法错误就不能算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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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也吃人,可以指导着搜集一下这些野生动物伤人的资料,野生熊猫好像也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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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句可以创新啊,但要考虑规则嘛,考试规则范围内要收敛点儿,平时写日记作文什么多可以天马行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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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约定俗成的形象,不能颠覆。狗熊也很厉害呢,但狗熊肯定是骂人的话。要是一个娃形容一个人胖的像猪,肥头大耳,你看这个人会不会生气。要善用修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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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人就说,我的爸爸像野猪一样英勇!这你觉得挺顺耳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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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老师还是挺用心的。给个对钩很简单。但培养孩子妥当说话,这就需要责任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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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从来不是干瘪的东西,而是感情的载体。老师显然认为这句子的感情导向有问题。你正好给娃灌输一下这个事情吧,都二年级了,不是学龄前靠吃肉吃草判断“好坏”的年纪了。另外,“创新”也不是随心所欲,举个极端例子,变着花样骂人也算“创新”,“创新”更不能成为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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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不仅仅是教读书识字!文字是文化载体!觉得这个老师非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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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并不是说字词语法都对,句子就合格。句子是要表达意思的…话说得再漂亮,也只是包装。从事实上,猪突战法是日军的,是敌人的标志性战斗方式。从感情上,野猪的固有形象是莽撞,在中文语境中和解放军的形象不合。尤其是孩子认为解放军是正面的,这说明孩子对野猪的固有形象理解有误。老师给个×是负责任的,早些校正总比以后吃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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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很可爱~~但是遣词造句要符合语言习惯啊,娃认为“野猪”是个新奇的比喻方法,因为他印象中是智斗老虎的聪明勇猛形象,但是野猪在我们社会习惯中的形象和他脑海中的形象是不符合的。可能说起来是有点打击娃的想象力,但是大前提在于语言本来就是用来与社会交流沟通的方式,所以语言学习的一部分就是学习如何用符合这个社会认可的规则习惯的方式使用语言。从这个逻辑上来讲,老师判孩子错是有道理的,家长可以告诉他你觉得野猪勇猛可以,但是写文章不能这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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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是沟通的工具. 不能正确传达作者意思,或者容易导致读者误解/困惑的表达就是错的,应该纠正。而且,这是考试,不是平时作业,错就应该判错。至于之后如何教育孩子,那是另一个问题了。
看了大家都回答,发现家长们最后都统一了看法。小孩子在平时造句时,不能一味强求创新。语言作为沟通工具,有时候确实需要注重规则。但这也有可能会打击孩子的想象力,小编认为有时候分数并不是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对孩子的引导。就像那位家长说的,创新不能作为“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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