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制定的《公民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奖励办法》10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奖励办法,公民举报间谍行为,对侦破间谍案件起到重要作用的,最多可获奖励50万元。今后公民举报间谍线索对侦破发挥了重要作用的,而诬告他人则将受到法律制裁。

此消息一出,引发强烈关注。“间谍”一词,对于我们是既熟悉又陌生。今天的现实生活,似乎与“间谍”这么高冷的词感觉有些远,除了谍战剧让我们隔屏远观那些什么CIA、FBI、克格勃、摩萨德,除了听说斯诺登曝光美国棱境计划,很多人并不相信实际生活中,会与“间谍”这个词挂上钩。
其实,举报间谍有奖,这样的举措也不是突然空降的,这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行动的整体发力,从2014年时就已经开始。三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相继颁布;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每年的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而同一年,全国统一的反间谍举报电话正式开通。
而举报包括间谍活动在内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这是公民的一种义务,各国都将公民的这种积极性看作是社会治理的正面资源。
在中国,反腐举报受到的关注最多,大部分导致贪腐案立案的最初线索都来自举报。群众举报对很多普通刑事案件的侦破也起了重要作用,一些罪大恶极的通缉犯最终落网或者被击毙,依靠的就是群众举报的线索。
过去的中国社会比较简单,间谍行为比较扎眼,现在则不同了,中外人员交往规模庞大,方式多元,从事间谍活动的方式也与过去有了很大不同,常常有很强的隐蔽性。现在有时会有这种情况,一个人被境外间谍套上了,自己却还不知道。另外一些境外间谍打着交流、做生意的名义在中国大陆从事活动,对很多人来说识别他们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客观而言,中国社会的国家安全教育是相对薄弱的,举个例子说电视上的各种法律节目,极少有跟间谍案有关的,它们大部分都是闹房子产权纠纷的。中国现代反间谍题材的影视作品也少得可怜,几乎看不到,有几部比较红的“间谍片”,都是历史题材的,与提高人们当下的国家安全意识没多少关系。
近年来中国大陆抓了一些境外派过来的间谍,或者为境外机构非法提供情报的中国大陆公民,但他们在很多情况下都被境外舆论炒作成了“人权案”,抓捕那些间谍及被他们拉下水的人被指责是“政治迫害”,或者给扣上大陆“打压在华外国机构”“打击言论自由”等等,它们本应有的公众教育作用没能正常发挥出来。
猛一说谨防间谍,很多中国人都会觉得这离自己挺远的,一些涉密机构和地区的人们,警惕性也不高。还有的人觉得,现在外国的卫星随时都在咱们中国头顶上转悠,还有啥密可保的。更有少数人忽视互联网的开放性,通过网络处理文件、数据等,警惕性不高,造成失泄密自己却浑然不知。
北京市安全局的奖励措施公布后,立即有少数人在网上发帖表示不满,宣称这样鼓励老百姓检举“是文革做法”,会导致“人人自危”。说这种话的人真该读一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那样他们或许可以了解自己有多糊涂。要知道,反间谍需要大量的基础数据,鼓励群众举报间谍行为就是拓展情报信息来源。相比于棱镜门,吃瓜群众自己动员起来其实更靠谱!
举报贪官也有搞错的风险,不排除有人把举报当做构陷的渠道。但奖励举报间谍马上就有少数人表达不满,这种批评上的“选择性”看来与价值取向有关。
北京市安全局推出的奖励办法经媒体报道后,成为舆论场的热点,这对我们国家面临的间谍威胁客观上形成了一次宣传。实事求是说,中国现在已是全球情报界的重点“工作目标”,围绕中国的间谍活动肯定是当下全球最活跃的之一。整个中国社会不得不防。
菲律宾总统祸从口出?曾称让奥巴马“下地狱” 这次称要加强南海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