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师范学院一在校大学生因超速驾车造成一人死亡,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记者9日从麒麟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检察院经审查后,根据具体情况,对这名大学生作不起诉处理。
2016年11月20日,24岁的李某某驾车与朋友二人沿曲靖市麒麟区长征路由东向西行驶。行驶至长征路双友钢铁厂路段时,该车前部与被害人丁某某驾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相撞,车速达70码左右,造成丁某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拨打急救电话并报警。交警部门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超速驾驶机动车在道路行驶,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丁某某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其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过错。
案件移交麒麟区检察院公诉部门后,主办检察官审查后发现,李某某2013年考入曲靖师范学院,同年9月,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履行服兵役的义务, 2014年被授予上等兵军衔,2014年12月19日被授予优秀士兵证书。2015年9月退役后,其在预备役服役。了解案情后,经过与被害人家属沟通,李某某案发后积极赔偿,诚恳的认罪态度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达成了谅解协议。
主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超速驾驶机动车在道路行驶,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本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但案发后,犯罪嫌疑人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行为,具备自首情节;受害人家属提出了不予追究李某某刑事责任的谅解书;犯罪嫌疑人系在校大学生,并于大学期间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履行服兵役的义务,为国家和社会承担服兵役的责任,案发时仍在服预备役。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量刑情况、人身危险性,建议对李某某作相对不诉处理。
近期,经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该院对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
据安徽商报消息,近日,合肥小伙蒋某开着一辆二手GTR跑车到常州一家汽车店去做保养。在常合高速公路上,他竟然用手机直播飙车超速,上演现实版的“速度和激情”。在直播时蒋某大喊,“我都快开到180码咯”。他超速行为被人举报到马鞍山市交警部门,警方在收费站将其拦下时,手机上的直播间还没关闭。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发现,蒋某存在未按规定安装号牌等多项违法行为,一共被罚款1100元和扣14分,由于蒋某驾驶证在实习期内被扣满12分,已经被作吊销处理。
小伙开GTR跑车 高速直播飙车
蒋某前些日子买了一台二手的日产GTR跑车,7月3日从合肥出发准备去常州一家汽车店做保养。当他开上常合高速时,他将手机挂在挡风玻璃的支架上,开始进行飙车超速直播。在直播视频中,蒋某的跑车飞速前行,两边的车辆被连续超过,而且还不断变道,情形十分危险,在直播中,蒋某还大喊,“我都要开到180码咯”。当天中午12时许,蒋某的危险行为被群众举报到马鞍山市交警高速二大队,民警进入直播间发现蒋某依旧在直播超速,车子开得飞快。 20分钟后警方在皖苏博望省际收费站将其拦下。被拦下后,民警问蒋某是不是直播超速了,蒋某还矢口否认,结果民警发现他手机上的直播间还没有关闭。
有多项违法行为 驾照已被吊销
民警经过调查发现,蒋某存在多项违法行为。据介绍,蒋某为了超速不被抓拍,没有悬挂正式号牌,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为了避免被监控摄像头拍到超速行为,蒋某安装了电子狗,因非法安装规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被罚款500元;在行驶时蒋某不断摆弄手机,因开车有妨碍正常驾驶的行为罚款200元记2分;蒋某还在实习期内,独自开车上高速,被罚款200元。对于其严重超速交通违法行为,因为蒋某安装了电子狗设备,每临近监控摄像头时就会减速到正常速度,民警将结合测速、视频监控科技手段进一步固定证据。由于蒋某驾驶证还在实习期,且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已被记满12分,其C1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作吊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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