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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隆胸手术后胸部坏死 胸部两侧乳晕消失无神经反应

HaoChenChong


自从去年4月,第一次去美容医院打了瘦脸针后,李莹(化名)就像被“下蛊”一样,就此停不下整形的脚步了。

去年年底,她又接受了隆胸手术,谁知道从此美梦变噩梦,再婚的希望也因此幻灭,绝望的她最近将美容医院告上了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32.45万元。

而当她看到医院向法院提交的医生资质证明时,差点昏过去,给自己做隆胸手术的,竟然有可能是个口腔科医生。

李莹在起诉状中说,由于自己哺乳后胸部有下垂,为了重塑胸形,去年12月底在嘉兴这家整形医院做了丰胸手术。

住院的5天时间,她发现医务人员在换药时神情慌张,就有所怀疑,但询问时对方一直说没问题。

胸部一直有纱布绑着,李莹自己无法查看,直到看到有不明液体渗出。在征得医生同意后,她自己拆开纱布查看,结果看到,胸部的乳头乳晕位置发脓有液体渗出、表皮脱落,样子吓人。

李莹向法院提供了和院方医生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截图显示,她发送了一张胸部照片给一位被她称呼为“黄院长”的医生。

黄院长则回复称“正常,表皮脱落,会有渗漏,下面真皮会更粉色好看,但脱落完全,还需要一周”。

她追问“没有问题吗?”黄院长答“没问题”。

但等到复诊拆线时,李莹发现,自己的胸部化脓严重。

李莹起诉说,在没有采取任何消毒等措施的情况下,两位医生直接用手将脓液挤出,重新缝上伤口,仍“谎称”一切正常,只让她挂四天盐水,直到2017年1月12日情况严重,医院才带她去上海九院检查。

检查后,上海专家认为,来得太晚了,乳头乳晕已坏死,胸部也不知道能不能保住。但当天陪同她前往上海的医生仍坚持,要回嘉兴和医院商量后,再决定是否手术。直到1月17日,李莹才在上海九院做了假体取出手术。

李莹说,目前,自己的胸部两侧乳晕消失,乳头大部分毁损,胸部坏死、畸形严重,无神经反应。

之后,她多次要求医院给予说法,医院一直回避,也不肯提供病例原件给她。于是,她起诉至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医院提交的资质证明显示

主刀医生可能是来自泉州的口腔科医生

在法院受理此案后,近日,被告医院向法院提供了李莹的病例原件。

昨天,李莹的代理律师将病例原件,与医院方此前给李莹的一页病例复印件对比后认为,复印件有可疑的地方,很可能被修改,在医师签名栏处,除了之前李莹隆胸术的主刀医生“黄院长”的签名,还多了另一个陌生医生的签名。

在双方到法庭递交证据时,李莹和代理律师吃惊地发现,医院方提供的“黄院长”的执业证照,是张复印件,复印件上显示,“黄院长”,1948年生,执业类别是口腔,执业范围是口腔专业。“黄院长”的执照原本是由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局批准,执业地点为泉州一家医疗美容门诊部,2014年,执业地点则变更到绍兴的一家美容医院。

律师认为,结合这两件事,他们怀疑“黄院长”根本不具备整形外科的医生执照。

记者了解到,由于此案还没有正式开庭审理,医院提供的也只是复印件,并不确定是否还有其他证明,现在还不能就此做论断。

医院方认为自己无过错

目前已进入司法鉴定程序

与此同时,被告医院向法院提供了营业执照和医师执业证书等,用以证明被告是有相应的整容资质的。

医院还向法院提供了完整的住院病程资料,表示整个手术过程都是符合医学规范的,并不存在过错。

医院方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没有过错,无需赔偿李莹任何损失。如果李莹要求赔偿,必须证明医院是有过错的,李莹应当申请司法鉴定。

目前,李莹已申请司法鉴定。

记者从南湖法院了解到,由于医疗纠纷专业性强,关于医院是否存在过错,李女士的伤情是否构成伤残,都需要委托专门的鉴定机构来做出鉴定意见。目前,该案尚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标签: 女子隆胸手术 胸部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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