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晚,长园集团公告披露,格力集团拟以要约收购方式收购公司部分股份。公告称,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目前,长园集团进入停牌期。
Wind数据显示,长园集团的主营业务包括电网设备、智能工厂和与电动汽车相关材料及其他功能材料。从经营业绩来看,长园集团的表现可以称之为亮眼,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净利润增幅分别达到32.01%、32.53%和77.55%。今年一季报,长园集团实现净利润8073.38万元,同比增长更是高达83.33%。
华创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等多家证券机构也均对长园集团表示看好,如华创证券称长园集团一季报营收受智能工厂板块推动快速增长,电动车和电力设备也稳健增长。此次公告中也提到,格力集团的要约收购是“因看好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
格力集团是上市公司格力电器的大股东,格力电器2017年年度没有进行现金分红,并称留存资金将用于生产基地建设、智慧工厂升级,以及智能装备、智能家电、集成电路等新产业的技术研发和市场推广。

上交所对格力集团下发问询函,要求说明公司目前持有现金情况,后续资金安排是否须通过融资安排解决;如是;请具体说明融资方式和最终出资方等问题。
5月15日上交所对格力集团下发问询函,就格力集团拟要约收购长园集团20%股份的资金来源等问题作出说明。
今日早些时候,格力集团决定以部分要约方式收购长园集团20%股份(合计264,935,431股),每股要约价格为人民币19.80元,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45,721,533.80元。
要约收购公告中称,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将来源于格力集团自有及自筹资金,不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方。
问询函要求格力集团就以下事项做出说明:
1、 本次要约收购是否以谋求控制权为目的, 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后续是否仍有继续收购公司股份的计划,并提示相关不确定性及风险。
2、 公司目前持有现金情况,后续资金安排是 否须通过融资安排解决;如是,请具体说明融资方式和最终出资方;后续是否有将 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质押融资的安排;未来12个月是否有相关减持计划。
3、 请结合公司、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公司从事的业务,说明上述主体与长园集团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
4、 由于收购价与停牌前价格较为接近, 本次要约收购起始日期尚不确定,请公司和上市公司充分提示股价波动可能导致的要约收购失败的风险,单独作出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