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2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发布公告,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1.65%股权被挂牌转让,转让方为安邦接管工作组,转让底价355924.80万元。
公告称,2013年,北京首旅集团、广州天伦万怡通过北交所公开挂牌转让其合计持有的世纪证券91.65%的股权,(其中,首旅集团转让所持世纪证券55.29%的股权,天伦万怡转让所持世纪证券36.36%的股权)安邦集团依法竞价成功受让该标的股权。但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未批准安邦集团提交的股东资格申请,世纪证券尚未就该标的股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月初,远洋集团以0元拿到了安邦旗下子公司的一半股权。如今,安邦又转让世纪证券的股权。当时就说过,对安邦非核心业务的处置已经迈出第一步了。
虽然安邦的股东资格申请一直没有获批,但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未批准安邦集团提交的股东资格申请,世纪证券尚未就该标的股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但从当时的收购价17亿元和目前的挂牌价,安邦所持股权已经增至1倍多,所以也不能叫贱卖了。通过资产处置,安邦最后应该会变成一家比较典型的保险公司。

在此之前的5月10日,安邦保险集团以零对价的形式将旗下邦邦置业50%股权转让给远洋集团全资附属公司远洋地产有限公司。
据悉,邦邦置业股权变更完成后,安邦集团与远洋集团双方会在30个工作日按照股权比例进行首期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的实缴,双方各持有邦邦置业50%股权。邦邦置业受安邦集团委托对安邦持有的不动产资产进行代建、代管,邦邦置业根据市场化原则收取代建、代管费用。相关项目后续纳入远洋管理体系,统一使用远洋品牌进行建设、销售及运营。而本次交易,也不涉及任何资产权属(产权)方面的转让。
针对此次合作,5月10日,远洋集团发文表示,安邦保险集团是远洋集团的主要股东之一,双方在业务模式、资源利用方面具有很强的互补性。
值得注意的是,安邦已经被接管。
2月23日,保监会发布对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接管的决定。保监会称,安邦保险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吴小晖因涉嫌经济犯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鉴于你公司存在违反保险法规定的经营行为,可能严重危及公司偿付能力,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44条规定,中国保监会决定,对你公司实行接管。”保监会称。
据介绍,保监会会同有关方面组成安邦保险集团接管工作组,组长为何肖锋,接管期限自2018年2月23日起至2019年2月22日止。
今年4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文称,依法撤销了安邦保险集团有关股东和注册资本变更的行政许可。同时,安邦保险集团同步引入保险保障基金注资,还将启动战略股东遴选工作。
中国银保监会称,在引入保险保障基金注资的同时,安邦保险集团将同步启动战略股东遴选工作,尽快引入优质民营资本作为公司的战略性股东,实现保险保障基金有序安全退出,并保持安邦保险集团民营性质不变。
据新华社5月10日报道,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小晖集资诈骗、职务侵占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吴小晖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九十五亿元;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亿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零五亿元,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小晖隐瞒股权实控关系,以其个人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掌管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财险)、安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集团),并先后担任安邦财险副董事长和安邦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等职。2011年1月起,吴小晖以安邦财险等公司为融资平台,指令他人使用虚假材料骗取原保监会批准和延续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2011年7月至2017年1月,吴小晖指令他人采用制作虚假财务报表、披露虚假信息、虚假增资、虚构偿付能力、瞒报并隐匿保费收入等手段,欺骗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以承诺还本付息且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为诱饵,超过原保监会批准的规模向社会公众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非法吸收巨额资金。其间,吴小晖以虚假名义将部分超募保费转移至其个人实际控制的百余家公司,用于其个人归还公司债务、投资经营、向安邦集团增资等,至案发实际骗取652亿余元。此外,法院还查明,吴小晖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安邦财险保费资金100亿元。案发后,公安机关查封、冻结吴小晖及其个人实际控制的相关公司名下银行账户、房产、股权等资产。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小晖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