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陕西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调整,经国务院批准下达文件后,各个省份才出台养老金上调发放标准通知,请耐心等待
回顾:陕西省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消息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同意,决定对2016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下同)水平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6元。
二、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三、以退休人员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四、193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37年1月1日至1941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2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五、2017年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六、本次调整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七、对2014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到达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基本养老金尚未核发到位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暂按预发待遇调整,待核定基本养老金后重新计算,多退少补。
八、本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近两年养老金上调情况:
2016年落实时间:当年9月底前发放到位;上调标准:按上年度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确定。
2017年落实时间:当年9月底前发放到位;上调标准:按照上年度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的比例增加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多少?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预算报告提出,将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这意味着养老金将迎来“十四连涨”。
养老金上调幅度的依据是什么?
一些业内专家表示,养老金调整标准根据经济增速、物价上涨、养老金收支水平、基金可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测算。根据往年调整情况,财政部和人社部会明确一个大致范围,然后陕西省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调整幅度。
什么时候调整?
陕西省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陕西省养老金上调将按照国务院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人社部、财政部审批后抓紧组织实施,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什么时候补发?
根据往年情况,陕西省养老金上调一般在9月底前补发到位,“但不论何时出台政策,都会从1月1日开始按调整的标准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