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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发布人才新政 福建印发“海丝核心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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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发布人才新政,本科毕业生35岁以下可直接落户。

“抢人大战”如火如荼,又一城市发布人才新政。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吸引引进人才和高校毕业生来榕落户的五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包括放宽高校毕业生落户年龄限制、取消高校毕业生及引进人才落户就业创业限制等红利。

这五条措施包括:

一、放宽高校毕业生落户年龄限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留学回国人员,本科学历毕业生落户年龄放宽到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不限年龄。

二、取消高校毕业生及引进人才落户就业创业限制

引进人才和符合年龄、学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不再作为落户条件。

三、高校毕业生及引进人才落户可自行选择落户地址

高校毕业生及引进人才根据自身意愿,自行选择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落户。

四、全面建立市、县(市)区两级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

在市、县(市)区级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建立集体户。尚未在我市就业创业且没有合法固定居所的高校毕业生和引进人才,可在市、县(市)区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落户。

五、简化高校毕业生及引进人才落户申请材料

高校毕业生落户只需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信网查询结果,取消《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公务员录用通知书》等就业证明材料;引进人才落户取消《调令》《行政介绍信》及省(市)人社部门或组织部门或教育等部门签章的《调动(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就业证明材料。

去年以来,全国各地多个城市陆续加入“抢人大战”。据不完全统计,已有天津、重庆、成都、武汉、杭州、南京、广州、深圳、珠海等超过20个城市发布人才政策,形式包括放宽落户标准、提供购房租房优惠和生活补贴等。

相关:福建印发“海丝核心区”实施方案

我省近日印发《福建省开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实施方案》,提出围绕五大重点任务,努力把海丝核心区建成全面创新改革先行区、创新引领示范区、开放合作示范区和海峡两岸协同创新先行区,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和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提供强大支撑。

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鼓励优势企业在境外建立或并购研发中心、兼并重组境外优势科技型企业。到2020年,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0家、创新型企业达到600家、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1000家,发展壮大一批专精特的行业龙头企业,力争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2.5%),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8%。

推进海丝核心区创新发展试验。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数字创意、生物和医药、海洋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现代特色农业等重点领域,引导各地明确主攻方向,培育发展一批新产业。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5%。支持泉州、福州等条件成熟地市积极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到2020年,福州片区实现高新区工业总产值突破2700亿元,年均增长21%。

构建海丝协同创新网络。支持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省社科院建设高水平的海丝研究机构,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海丝智库”。依托厦门国家健康产业国际创新园和福州国家半导体照明国际创新园,吸引更多沿线国家企业入驻参与建设。到2020年,在外设立和共建科技园区10家以上,培训沿线国家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000人次以上。

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特区。拓展提升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国家技术转移海峡中心的平台功能,加快建设多层次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吸引境内外创新资源聚集。推行科技创新券制度,补助创业者和中小微创新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服务。建设中科院STS(科技服务网络计划)福建中心,加快中科院科研成果落地转化。到2020年,技术市场交易总额累计达300亿元以上。

深化两岸科技交流合作。在闽台资企业参与“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适用与大陆企业同等政策。新设一批台湾农民创业园,引进台湾农业技术及机械设备、集成推广台湾良种及其配套技术,扩大两岸农业技术人才交流培训。落实在闽台湾青年同等享有各类创业项目扶持、科技创新、生产经营场所和住房租金补贴等各项政策。鼓励台湾青年在闽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推动开展两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互认。

标签: 经济 福州人才新政 福州人才引进政策 海丝核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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