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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法大修首提房贷利息抵个税 个税起征点上调后哪些人受益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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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法大修首提房贷利息抵个税。

6月19日,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除了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此次改革重点还包括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而对于房奴来说,草案中首次增加了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其中住房贷款利息纳入个税专项扣除在此前呼声颇高,不过前述专项附加扣除目前尚未公布具体细则。

所谓房贷利息在个税中扣除,是指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先将房贷产生的利息作为税前减除项扣除,对扣除后的收入部分课以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在计算个税交多少时,将房贷的利息部分先从收入中扣除。

“这是众望所归”,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认为,由于房贷利息和住房租金所占收入水平不断攀升,工资薪金扣除个税后实际可支配收入减少,此次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可以落地,则会有效增加居民的实际可支配收入。

在个税法改革下,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如何扣除成为外界关注的问题。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院杨志勇表示,当前各个城市的房价水平不同,一线城市的房价很高,因此住房贷款利息全额扣除是不可能的。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则表示,目前,方案细则仍未公布,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的最高限额以及扣除范围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还是投机性房产可以抵扣等问题有待进一步明确。

此前,有业内人士认为,个税抵扣房贷利息和房租的做法或只能惠及部分人群,对此,杨志勇表示,在基本生活开支中,住房是最大的开支,所有政策推出都有针对性,只能是做到相对公平。

“个税方案中提及的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抵扣或可以理解成在‘租售并举’背景下推出的一系列鼓励措施,其中住房租金的抵扣或也是对未来租金上涨的一种对冲。” 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说道。

财政部部长刘昆就草案作说明时表示,此次修法一大亮点是设立专项附加扣除。刘昆表示,在明确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扣除项目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草案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刘昆说。

个税起征点上调,哪些人将受益?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6月19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倘获通过,月收入不足5000元、孩子上学、家中有病人的以及向银行缴纳房贷的“房奴”、向房东缴纳租金的房客们都将受益。

中等以下收入群体受益明显

个人所得税是目前我国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第三大税种。2017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11966亿元,占国家税收总收入约8.3%。根据现行税法,月收入高于3500元者,都是个税纳税人。

个税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由目前的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年6万元(月均5000元)。草案通过后,3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今后可以不用交个税了。

其实,受益者的范围要大得多。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实行3%到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改革后,仍是7级税率,但部分税率的级距得以优化调整。

草案拟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不变。


个税改革后,因为低挡税率级距扩大,适用低档税率的纳税人会增多。今后,他们可以少交税甚至不用交税了。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助理、研究员张斌分析,这将带来实实在在的减税。无论提高扣除标准、增加专项扣除,还是扩大适用低税率的阶层,都能带来减税效果。实施综合税制后,收入较高、收入多元化者需要缴纳更多个税,这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更有效地调节收入分配。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表示,这将有利于减轻个人负担,增加居民收入及其消费能力,对扩大内需甚至稳定经济增长都将产生积极作用。

征收期限由月改为年

根据草案,个税拟由以前的按月征收改为按年征收。对拥有固定工作的工薪阶层来说,这一变化影响不大,但对那些收入不稳定、没有固定工作的人来说,却影响很大,比如自由职业者。

参照现行个税征收标准,如果按年征收,年收入4.2万(月均3500元)就可以免交个税。但如果按月征收,一旦某个月份的收入高于3500元,即便年收入仍为4.2万,也要在收入超过3500元的月份交税。

跟以往相比,个税征收期限由月改为年。张斌认为,这发生了根本的制度性变化,能够使税负的分配更加公平。

综合制税改迈出关键一步

我国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综合与分类,这一晦涩的专业说法直接关系百姓的切身利益。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分析,实施分类所得税,根据收入类型不同进行扣除。有的人收入比较单一,要么是工薪所得,要么是劳务所得;有的人既有工薪所得,也有劳务、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对于收入多方面的人来说,因为每个都有扣除,显然多项收入的人比单项收入的人在税方面优惠多一些,就可能出现收入多的人少交税,收入少的多交税的情况。综合税制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草案拟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

根据草案,今后计算个税,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国外,很多国家都采取类似做法。这样带来的好处就是,家庭负担会减轻。

所谓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

张斌说,有孩子(需要抚养)的和没孩子的,有人生病的和没人生病,相同的收入但家庭负担肯定不同。增加专项扣除,考虑到了不同家庭的负担差异,不再一刀切,有针对性降低个人家庭税负,税负将更为均衡、合理、公平,更能照顾生活压力较大的特定群体。

草案考虑了收入多样化的实际情况,更加接近、符合社会的预期。实行综合征收,能够更好堵住高收入者避税的漏洞。降低中低收入者负担的同时,刘尚希认为,有利于培育中等收入群体。

标签: 经济 个税 个税起征点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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