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9日,河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指出,将进一步规范全省商品房销售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保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通知》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必须将符合预售条件的楼幢一次性申报,严禁以分批、拆零等方式进行申报,拖延上市销售时间。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要严格按照已申报《商品房预售方案》中的时限对外公开销售。无故更改、拖延开盘时间的,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可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限制项目网签。
《通知》规定了16条开发商不得出现的销售违规行为,开发商不得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不及时办理预售许可证;不得以私下内部认筹、排号等方式蓄客,通过集中选房、网上选房或者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捏造、散布开盘售罄、封盘涨价、地王楼王、政策变化等不实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扰乱市场秩序;不得采取“电商”等合作模式,通过第三方在网签合同约定价款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价外收取“团购费”、“会员费”、“信息咨询费”等费用;不得实行“零首付”购房,或采用“首付贷”“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
河南取消2655户保障性住房对象资格
记者从河南省审计厅获悉,今年以来,河南加大对2017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的督促整改,截至5月底,已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资格2655户,清退违规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993套,9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据介绍,今年以来,按照河南省审计整改联席会议的要求,河南出台多项措施加强对全省,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的督促整改。审计部门通过审计质量管理系统对审计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台账,持续跟踪移送问题处理情况,并定期通报整改执行进度。同时,审计部门还会同住房和建设部门统一标准,规范整改流程,制定《河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加强对地方整改工作的指导。
截至5月底,河南各地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问题641项。目前,全省已补充安排建设资金9.69亿元,退还违规收取的税费、利息等1023.08万元;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资格2655户,追回违规领取补助补贴884.18万元,清退违规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993套,给予99人党纪政纪处分。
河南省审计部门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关注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并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加大对各责任单位上报的整改报告和整改资料的审核力度,确保审计整改改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