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确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的函,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商请确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函》(农经函〔2018〕2号)的要求,吉林、江苏、山东3省报送了整省试点方案,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了整市和整县试点单位。经农业农村部研究,同意吉林、江苏、山东3个省、河北省石家庄市等50个地市、天津市武清区等150个县(市、区)为2018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整省试点到2020年10月底结束,整市和整县试点到2019年10月底结束。

中央为什么要部署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016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了全面部署。明确要求,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革。
2017年新年伊始,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的年度第一场发布会上,农业部部长韩长赋面对记者抛出的提问这样回答:“30多年前农村实行土地家庭承包,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现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既体现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又调动个人积极性,可以更好地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在此之前,中央关于这项改革的顶层设计和规划也一直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2015年农业部部署在全国29个县(市、区)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强调,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
改革如箭绷弦,蓄势待发。2017年底,在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总结交流会上,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管长远、管根本、管全局的重大制度安排。在深化农村改革的六大任务中是最难的,也是最复杂、最敏感、最受关注的。”在座的29个试点县负责人对这块“难啃的硬骨头”都感触颇深。
越是难啃,越要啃下来,因为中国的亿万农民将是改革的最大受益者。统计数据显示,到2016年底,全国已经有6.7万个村、6万个村民小组完成这项改革,已经累计向农民股金分红2840亿元,2015年当年就分红434亿元。
2017年10月10日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
农业部部长解读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必须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