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南京养老金上调细则:8月起将按增加后的养老金标准正常发放
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经过连年调整,养老金的基数已经明显提高,退休人员的日子也越来越舒坦了。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7日发布消息,根据省统一部署,参加南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养老金。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全省实行统一办法,分为固定额增加、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增加,同时对高龄人员适当倾斜。其中,固定额增加部分为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统一按照每人每月34元增加;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部分统一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1年计算)分段增发。
具体办法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1.7元;缴费年限16年至25年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缴费年限2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与本人养老金挂钩增加部分统一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养老金的1.6%增加;适当倾斜为对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统一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45元;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35元。
南京全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相关实施工作已完成,调整后补发的养老金将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8月起将按增加后的养老金标准正常发放。此次养老金调整共涉及全市企业退休人员89万人,调整后人均月养老金水平为2984元。
南京市退休后养老金怎么发放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