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农业农村部获悉,今年8月以来,我国先后发生5起非洲猪瘟疫情,农业农村部新闻发言人广德福表示,当前非洲猪瘟疫情总体可控,下一步将坚决处置新发疫情,严格落实生猪调运监管,开展溯源调查和监测排查,统筹做好生猪生产供应,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
据介绍,8月初以来,辽宁、河南、江苏、浙江、安徽相继发生5起非洲猪瘟疫情,这是我国首次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目前,辽宁、河南、江苏、浙江4起疫情扑杀及无害化处理工作已基本完成,共扑杀及无害化处理生猪37271头,对相关产品也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疫情得到了有效处置。安徽芜湖疫情正在有序处置中,截至9月1日已扑杀及无害化处理生猪1264头。

广德福介绍说,此次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后,农业农村部严格按照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有关要求,认真履行OIE成员义务,规范做好疫情报告工作。
一是规范做好信息首次报告。每起疫情发生后,均按照OIE要求在24小时之内通过世界动物卫生信息系统,向OIE通报疫情信息,主要包括疫情发生地点、确诊时间、发病动物种类及数量、扑杀数量、确诊单位、诊断方面等;
二是按规范按要求做好后续报告。及时向OIE通报疫情后续处置情况,主要包括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临床排查、监测等工作进展。截至8月31日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均已向OIE通报;
三是注重加强与OIE沟通。在以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OIE疫情信息部沟通,主动说明疫情情况,加强技术层面交流互动。
从全球范围看,今年非洲猪瘟在多个国家暴发流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截至8月28日,除中国外还有11个国家报告发生3235起疫情。加之该病在我周边国家已呈现大规模流行态势,疫情再次从境外传入的风险不可低估,后续疫情形势发展存在许多不确定性。
针对下一步工作安排,广德福介绍说,首先坚决处置新发疫情,按照“早、快、严、小”原则处置新发疫情,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其次,严格落实生猪调运监管,全面升级生猪移动监管措施,暂停发生疫情省份生猪跨省外调,严格省内调运监管,关闭省内生猪交易市场;要求未发生疫情省份跨省调运生猪不得经过发生疫情省份;
三是扎实开展溯源调查和监测排查,指导发生疫情省份深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强化疫源追溯调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加大对边境地区、入境口岸、交通枢纽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和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等关键环节,以及不明原因死亡生猪的监测力度;
四是统筹做好生猪生产供应,继续坚持疫病防控与产业发展两手抓、两促进,加强防疫管理,强化生猪生产扶持,全力保护好基础产能,努力增加生产供应,确保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
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非洲猪瘟等疫病防控工作会议
8月31日,农业农村部组织召开全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对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在会上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狠抓措施落实,明确地方责任,完善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努力打好打赢非洲猪瘟歼灭战,全力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肉品供给和社会稳定。
会议认为,当前我国非洲猪瘟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充分认识非洲猪瘟疫情危害的严重性和防控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复杂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突出抓好生猪调运监管、监测排查、疫情报告、疫情处置、疫源追踪调查等关键措施落实。要加强对餐饮经营企业的监管,要求其从正规渠道购买合格猪肉产品,并按要求收集处理好餐厨垃圾。禁止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泔水饲喂生猪,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会议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防控工作负总责,强化组织领导,逐级压实防控责任。要组织动员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力量,加强措施联动和工作保障,狠抓防控措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各尽其责、通力协作,形成防控工作合力。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主体提高防疫意识,落实防疫主体责任。
会议强调,要坚持疫病防控与产业发展两手抓、两促进,努力完成保供给、保产业、保安全的任务。各地要认真落实好“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生猪生产扶持,加强防疫管理,全力保护好生猪产业基础产能。加快推动主销区与主产区有效衔接,统筹利用好屠宰产能,强化市场监管,确保肉品供应充足。
会议还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炭疽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作出部署。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主持会议。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同志在会上就本系统有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外交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银保监会、国家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