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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不能进行哪些消费行为?

WuYa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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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早盘,乐视网股价低开低走,目前跌幅超过5%,报3.23元。

18日,乐视网称公司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值得注意的是,这可能让乐视网法定代表人刘淑青及实际控制人贾跃亭遭遇“连带”影响。

乐视网因6起案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中5起是因为乐视网没有按期向原告支付市场推广费,推广费共计400万元人民币;另外一起则是因为乐视网未按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软件开发服务费本金1370043.5元及违约金200万元(乐视网还将承担53052.28元的仲裁费)。

乐视网表示,目前上市公司资金极度紧张,截至目前非上市体系债务处理小组并未通过现金方式偿还对上市公司的现有债务,上市公司短期无法获得现金支持,因资金缺乏导致的上市公司经营困境并不能有效解除。公司存在因资金匮乏而无法及时按协议约定支付费用,进而造成违约的风险。

乐视网称,公司目前面临的资金困境和历史债务压力已对上市公司业务、资本市场信誉、品牌建立和恢复形成巨大障碍,公司现任管理层将继续督促非上市关联公司推进债务解决。截至目前,仍未形成有效解决。

按照目前法律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4.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5.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6.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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