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支持新能源汽车
广西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出台了系列措施鼓励邮政业等相关行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措施》提出进一步推动自治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打造技术和规模在国内领先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并在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环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环节、采购及使用环节提出了规划要求和奖补政策。《措施》明确要求邮政业等多个行业,在新增和更新车辆时,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应逐年增加,并提出相应的鼓励政策。包括纯电动城市物流配送车入城不受限制;在政府投资或利用国有资源设立的公共停车场和市政道路旁停车减半征收停车费;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购置新能源汽车产品享受财政补贴等。
广西自治区邮政管理局表示,《措施》的出台有助于进一步推动绿色邮政建设,加快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步伐。
广西新能源汽车政策
近日,我们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了解到,广西出台的《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知对生产新车型的新能源汽车企业给予适当奖励,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按国家标准的20%给予补贴。上述措施提出,重点支持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研发生产轴距2.8米以上、车长4.8米以上的纯电动轿车,以及基于此平台开发的纯电动运动型乘用车(SUV)和多功能乘用车(MPV)车型。
自治区财政通过调整部门支出结构,统筹预算安排,对生产新车型的新能源汽车企业给予适当奖励。广西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研发的新车型进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每款车型自治区财政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018年至2020年,对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产品的,自治区本级财政按国家标准一半的40%,即国家标准的20%给予补贴;补贴形式为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进行补贴,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贴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消费者。
此外,对在广西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在政府投资或利用国有资源设立的公共停车场和市政道路两旁停车位进行停车的,一律减半征收停车费。纯电动城市物流配送车入城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