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航班燃油费上涨
昨天,祥鹏航空、奥凯航空等航空公司对外宣布,自2018年10月5日(出票日期)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30元燃油附加费。

祥鹏航空、奥凯航空等公司宣布,自2018年10月5日零点(出票日期)起,800公里(含)以下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由10元/人上涨至20元/人,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由每位旅客10元/人上涨至30元/人。儿童、军警残均为10元/人;婴儿继续免收。
据携程机票相关负责人表示,航空公司在通知中已注明,燃油附加费的收取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这意味着10月5日以前出票的国内航线客票,如果要变更至10月5日(含)以后,不用按新标准补交燃油附加费。
自2018年6月5日,国航、东航、海航、上海航空、春秋航空、深圳航空、西部航空、奥凯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恢复收取已取消3年的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10元/人。
此次,祥鹏航空、奥凯航空率先宣布上调燃油附加费,截至记者发稿,还未见到国内4大航空宣布跟进调整的消息。另据了解,香港民航处规定,航空公司可于11月起自行决定是否收取燃油附加费。国泰航空9月27日最早宣布,将于11月2日起重收燃油附加费。
国泰航空网站显示,所有国泰及国泰港龙航空于11月2日或以后签发或重新签发的机票,将包含燃油附加费,长途来往香港及西南太平洋地区、北美、欧洲、中东及印度地区、非洲的航班,燃油附加费为652元,短途航班则收取146元。费用适用于所有票种,按每一个航段计算,并包含在国泰所有直销渠道的机票报价。
机场建设费和燃油费
从2004年9月1日起,旅客在中国境内机场乘坐国内、地区和国际航班,由原在机场办理机场建设费缴纳手续,改为在购买机票时一并缴纳。
凡是从中国境内机场乘机旅行的旅客,均需缴纳机场建设费包括持免票、折扣票(如ID、AD票)和乘坐商业包机的旅客。但对下列人员除外:
1、乘坐国际及香港、澳门地区航班出境的持外交护照的旅客;
2、年龄在12周岁(不含)以下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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