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民注意:宅基地有两大期限,到期会被收回!
随着相应的土地政策的不断完善,农村土地价值也在不断提升,尤其是宅基地的价值,越来越高!因此,与此同时,广大农户对于宅基地的相关政策规定,要有一个更加明确的了解!
可能在大多数农户的认知中,认为宅基地能够终生使用,是没有相关权限限制的;但实际上,宅基地不仅仅有权限限制,而且这个权限限制还十分严格!所以,大家对此务必要能够有一个更加清晰的认知,当心自家宅基地因到期而被收回!
宅基地两大期限
一、使用期限
农民修建房屋,首先需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审批通过之后,获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才能够正式修建房屋;
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存在一定的使用年限,从发放开始两年内,为使用期限,如果在该期限内没有修建房屋的话,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
二、重建期限
如果老房子倒塌的话,可以在原宅基地上重建房屋,但是,房屋重建存在期限,两年内还没有重建,则视为放弃宅基地,为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将会被收回;
因此,综上,关于宅基地的使用,一定要能够有一个明确了解,不要轻易就闲置、浪费,一不小心,可能就会失去!
2019年农村宅基地新规定,2类要收费,4类要收回!这些年,为了加快农业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尽快脱贫致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其中,土地确权就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通过土地确权,有效提高了农村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减少了资源浪费,也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进行了几年的土地确权工作,2018年将全面结束,大多数农民都已经拿到了宅基地的确权证书,新的宅基地规定是“一户一宅”,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划等。以前,农民建房比较随意,不管自家宅基地大小,也不管是不是建设用地,顶多给村委会打个招呼,就可任意建房。但,自2019年起,宅基地规定,2种宅基地要收费,4种宅基地国家要收回。

国家要收费的2类宅基地
1、违反“一户一宅”规定的宅基地。宅基地确权完成后,国家规定“一户一宅”,就是一个户口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以前一户多宅的情况,有2种选择,主动退出多余的宅基地,国家给予一定补偿;如果农民确实需要多宅,可以按规定支付给国家一定费用,也就是付费使用。
2、宅基地面积超过使用标准的。以前,很多农民建房占用宅基地比较多,宅基地确权以后,国家为每户划定了宅基地使用面积。超出规定标准的,对于超出部分国家要按面积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各地区不尽相同,可咨询村委会。
国家要收回的4类宅基地
以前对农村的宅基地缺乏统一严格的管理,2018年完成土地确权后,国家调整了管理办法,将会对宅基地加强管理。2019年起,以下4类宅基地将被国家收回:
1、违规变更土地用途的宅基地。很多农民不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建房,不申请政府部门审批,就随意建房。比如,建在耕地,建在公共用地上的,房屋都要予以拆除,收回所占土地;
2、农村无人继承的宅基地。主要是农村的五保户老人,没有子女赡养,国家给他们集中养老,宅基地无人继承,去世后自然要被国家收回;
3、扶贫拆迁的宅基地。对于很对特别贫困,居住环境比较恶劣的农村,国家处于扶贫的需要,将整个村子统一迁往外地进行安置。这部分腾出来的宅基地,要被国家收回;
4、长期闲置撂荒的宅基地。近几年,农村很多人进城打工,或为了孩子上学,在城里安家落户,不再回来居住,造成宅基地长期荒芜,房屋倒塌,长期无人修缮和居住。对此,国家将予以收回,村里统一安排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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