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住房保险是什么?最高获赔多少?
房屋保险属家庭财产保险范畴,主要保障火灾、爆炸、雷击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房屋损失。在中国农村,农房受灾往往损失甚大,而大部分农民都没有为自己的房子上保险,为了提高农村家庭各个方面的保障,及时选购合适的农村房屋保险是必要且合适的。那么农村房屋保险是什么呢?购买时要注意哪些呢?最高获赔多少?

一、什么是农村房屋保险?
因灾倒房群众既可获得政府原有救助,还能领到保险赔付。在中国农村群众基本没有投保商业保险的国情下,农房受灾往往得不到商业保险的赔付,商业保险公司在此一灾害中陷入"想赔也没得赔"的尴尬。因此我国出台了政策,探索推进农村住房保险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
二、购买农村房屋保险需要注意哪些地方?
农村房屋保险跟普通的家财险相比,主要侧重于对农村家财提供保障。农村房屋保险在投保对象上没有太多限制,您可以为自己农村房屋投保,也可以为其他人家的农村房屋投保。在投保前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物具有保险利益关系。如果家庭大部分财产出现了变更,一定要到保险公司进行保单内容的变更。
2、并非所有的家庭财产都能投保农村房屋保险。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如字画、古玩)、日常生活必需品等不能投保农村房屋保险。
3、不要超额投保。保险公司在赔偿时遵循的是补偿性原则,对于超额投保的部分,保险公司不赔偿。不要超额投保和重复投保,最好的投保方法就是原值投保。投保一份合适的农村家庭财产保险,一定要注意根据自身的家财情况进行选择。
三、房屋保险一年多少钱?
一般来说普通的房屋保险价格不超过300元,很多屋主业主投的是一年100-300元范围内的房屋保险,当然保险项目更加完善的保险,其费用也相对比较高。
四、农村房屋保险理赔标准是多少?
1、农村房屋保险理赔流程:农房户主提供保险单正本→出险通知书/索赔申请书→事故证明材料(需要公安局、消防、气象等相关部门的相关证明以及房屋损失照片等)→整理好的财产损失清单、发票和费用单据→房屋损坏后的施救费用清单和票据等资料→有的时候因为各种原因,房主会进行相关的房屋修理,因此如果进行了修理的,则要提供有关房屋修理的发票和凭据,以确定理赔额。
2、不属于房屋保险范围的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除房屋主体外的柴草房、杂物间、禽畜棚、牛栏、猪舍、烤棚、厕所、粪寮、围墙、院门、车库、单独店面、作坊、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政府或有关单位征用、占用的房屋;非农户购买的开发商在乡镇开发修建的小区性质或街上新上新开发的,这些是不属于保险房屋范围的。
3、不同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等原因,理赔标准也是有所不同的,就拿大理的农村房屋地震保险来说,会根据地震级别的不同,在保险保障年度内,农村房屋保险可以获得累计最高保险赔偿金42000万元,居民人身保险可获累计最高保险赔偿金8000万元。
【各地在行动】
在2006年,浙江省有已经开始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制度了,所需保费资金由财政补助和农户自交构成。
一类风险区域每户农户每年保费15元,其中农户交费5元,当地财政补助6元,省财政补助4元;二类风险区域每户农户每年保费10元,其中农户交费3元,当地财政补助4元,省财政补助3元。农村低保户和没有实行集中供养的"五保"人员,其自交保费部分由当地财政全额补助。欠发达地区及海岛县当地财政需承担的部分,由省财政补助一半。
今年,浙江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制度仍在进行之中。
据了解,浙江省平阳县今年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最高赔偿金额为每户22500元,保费每年每户15元,其中财政补贴10元、个人自缴5元。"低保户"和没有实行集中供养的"五保"人员,自缴保费部分继续由县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福建省,农村住房保险则分为基础保险和叠加保险!
基础保险由省级财政统一安排,地方财政不承担,农户不缴费,全省所有农户房屋因灾害受损均可享有基础保险理赔,每户最高理赔金额为1万元。
叠加保险则是每户年保费12元,其中省财政补贴5元/年、市财政补贴4元/年、农户自缴保费3元/年,其中农村贫困户(含农村低保户、有房特困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应缴保费(3元/年)由省级财政负责承担。个人缴费投保的普通农户和农村贫困户(低保户、有房特困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其承保农房因灾倒损,叠加保险最高理赔金额1.5万元。
最高共计2.5万元。
特色险种筑起脱贫防护堤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任务,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党的十九大则明确把精准脱贫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三年攻坚战的目标,为进一步脱贫设定了任务书、部署了作战图。从脱贫攻坚任务看,未来3年,还有3000万左右农村贫困人口需要脱贫,其中因病、因残致贫比例居高不下,在剩余3年时间内完成脱贫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从过去5年脱贫的历程看,金融作为国家经济的血脉,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了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其中,保险作为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分担风险、提供保险产品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保险业有必要针对当前贫困人口的特点,创新特色险种,为脱贫攻坚做出新贡献。
保险业在扶贫中面临重要机遇
保险业原本就是扶危济困的行业,其性质、功能与扶贫工作有着天然的契合。让保险业服务精准脱贫,助力脱贫攻坚,是一项新的探索,也是保险业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责任担当,同时也是保险业在扶贫中建功立业的重要机遇。
目前不少扶贫资金采用直接捐赠,但是这种“授人以鱼”的方式并非扶贫良策,往往会助长一个地方“等靠要”的集体社会心理。而将捐款或者扶贫资金转变为有针对性的特色保险就不同了。它的创新价值就在于实现了扶贫资金与保险项目的有效对接,为扶贫工程修筑了一道牢固的“防护堤”。
从2016年以来,全国各地陆续推出了各类扶贫保险,主要采用的是通过政府筹措资金,统一为“建档立卡户”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产品的方式来提供各类保障。目前这类保险已经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起到了为广大贫困户雪中送炭的功能。
保险行业目前在扶贫事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首先,保险精准对接脱贫攻坚多元化需求,让贫困人口的人身、财产、健康等得到了更有力的保障,减少了因灾因病致贫、返贫的现象。其次,建立与脱贫攻坚相适应的保险服务机制,形成各类捐赠机构、商业保险公司与政府部门协调配合的局面,共同参与脱贫攻坚任务。第三通过保险业参与脱贫攻坚,促进贫困地区深度参与保险,发挥保险经济补偿功能,将资金用在合适的时机和人群身上,提高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
坚持市场化原则,加大保险扶贫步伐
但有些保险的运作模式中,也隐藏着一些问题。当前来看,最大的难点就在于如何确保商业保险公司的可持续运营。以大病保险为例,目前有一些地方不遵循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原则,存在合同管理不规范以及漠视市场化原则等问题。比如,对于贫困户的补充健康商业保险,很大程度上还是地方政府一手操办。由于这种“官办”色彩比较浓重,因此出现了“管办不分”的情况,自由裁量权与不确定性比较大。一旦发生了超赔,就很容易影响到商业保险公司对大病保险的可持续性经营。因此,要尊重市场化运作模式,保费与保险责任要遵循精算原则,加强法治,明晰政府和保险公司的界限。
此外,在选择帮助贫困人口增加保险支出之前,首先要划好“防贫界线”,确定好防贫保险适用对象,以确保保险金用在刀刃上。比如,可参照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国家现行农村扶贫标准为基准,根据其家庭在医疗、就学、灾情等方面的有关费用情况,经调查确认符合救助条件的,发放保险金。当然,这个确定对象的过程也需要公平、公正、公开。
除此之外,保险机构还要在创新丰富脱贫相关保险产品和特色险种方面下功夫,加快脱贫攻坚的进展。商业保险公司可以创新性推出定制扶贫保险,精准锁定贫困群众人身保障需求,为贫困地区开发出更多的支农惠农保险产品,造福更多贫困家庭。
丰富特色险种,加快脱贫攻坚
目前保险业服务精准脱贫的主要险种包括以下几种:大病保险、农业保险、小额人身保险、农村住房保险和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在助推农村扶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日前运作情况看,尚有改进提高的空间。
在大病保险方面,尽管目前广大农村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全覆盖,起到了基础性的、不可替代的兜底保障作用,但综合看这类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较低、保障程度并不充分。因此解决的方案是促进商业健康险与基本医保有效衔接互补,提高保障范围。大病保险制度和商业重大疾病保险都是基本医保的有益补充。由于大病保险赔付的对象往往是那些深陷重病的中低收入者及贫困人口,因此,大病保险作为扶贫工具,其精准的靶向性是很多其他工具无法比拟的。而重大疾病保障则可以进一步缓解因病致贫问题,助推精准扶贫。
探索各类农业保险险种,可以有效分散和化解农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风险。传统的农业保险主要包括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保险机构可以在传统的基础上,探索新的险种,比如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和设施农业保险等。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主要针对的是贫困地区的特色优势农产品上市之前所遭遇的旱涝霜冻等自然灾害风险,承担补偿其部分损失的功能。这对于贫困地区的产业结构升级、保障农户的稳定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主要是防止农产品价格的大起大落造成农户收入损失。这一险种是对于农产品市场风险进行分散和转移的有效途径。设施农业保险可以称为一种政策性保险,可以增强设施农业抗风险能力,保护设施农户生产积极性。这一险种主要应用于蔬菜大棚等这种投资较大、使用周期较长的农业设施。这类设施容易受到暴风、雪灾、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的影响。设施农业保险可以帮助农户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障农村的正常生活生产秩序。
小额人身保险。扶贫小额人身保险是小额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它主要是依据保险经营原理,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人身保险保障的一种运行机制,受众为低收入人群。这一类保险主要是保障遭遇意外之后的贫困农民的正常生活。这些人可能在一段时间内丧失工作能力,失去生活来源。扶贫小额人身保险则能帮助这部分人及时生活自救和再生产,填补了大病保险的不足,进一步提升贫困人群的抗风险能力。
在一些地震、山洪等自然灾害频发地区,农村住房抗灾能力较差,一遇到灾害发生,贫困户往往就会无家可归。因此,可以采取农户自愿参保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农村住房保险,从而提高相关农户抵御灾害的能力,帮助受灾居民灾后重建住房。
在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方面。小额信用贷款指的是农村信用社简化信用贷款手续,开办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要抵押、担保的小额贷款。这个贷款主要用于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通过建立“政府+银行+保险+实施主体+贫困户”的“五位一体”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模式,发挥财政风险补偿和贷款保证作用,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其中,保险公司对贫困户提供贷款保证保险;财政局为获得扶贫小额信贷的贫困户在保险公司购买的保险费用予以定额补贴。小额信用贷款一旦出现违约率较高的情况,由政府设立专项资金进行补偿,从而弥补银行和保险公司的损失。
总之,精准扶贫对保险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对相关扶贫保险运作机制的可持续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种扶贫利器,各项保险扶贫机制应当落实到位、高效运行,从而保障实现政府的扶贫目标。只有切实减轻贫困人口的负担,使贫困人口能享受快捷优质的一站式保险保障服务,才能使参保人具有更多的获得感。商业保险机构也应该针对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不同的贫困地区,设计出不同的扶贫机制和方案,量身定做扶贫保险产品。在产品精算、防灾防损、核保理赔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打造出符合贫困群体实际需求的扶贫产品和服务体系。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也需要合理平衡好成本和收益,从而实现保险扶贫机制的可持续性发展。
(作者杨婷婷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研究员;王文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