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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关截获文物60余件 文物进出境要审核

ZhouX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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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经浙江省文物鉴定审核办公室鉴定,此前杭州海关在萧山空港口岸一名由杭州出境的旅客行李中查获的67件疑似文物中,61件为禁止或限制出境的文物。61件文物中有宋青釉盖盒、清粉彩盘、清青釉碗等禁止出境文物39件,民国时期粉彩小盘、绣片等限制出境文物22件。目前,该案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进一步处理。

10月17日,杭州海关隶属萧山机场海关关员在执行出境航班监管任务时,一名旅客手提行李的X光机过机图像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图像显示该行李内装有大量碗、罐、盘状物品,且部分物品边缘部分有明显缺口。根据多年查验经验,海关关员立即对该名旅客随身携带行李进行开箱查验。查获疑似青花盘、青釉碗等文物20余件。随后,海关关员对该名旅客托运行李实施布控拦截又相继截获大量疑似文物,最终查获疑似文物67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出境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经审核允许出境的文物,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发给文物出境许可证,从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口岸出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运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应当向海关申报,海关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

54号令

往返香港和内地的旅客,由于所带物品超出限额而被内地海关人员抽查和征税的个案不断增加。对此,海关有关人士表示,加强抽检主要是根据海关总署颁布的2010年第54号公告(简称“54号令”)。以“自用行李超5000元需缴税,20种商品全额缴税”等为主要内容的“54号令”,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目前正在被各地海关严格执行。目的是严控超额物品入关,打击违法走私。此一规定引发了各方舆论关注和争议。

“54号令”于2010年8月19日颁布,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EMS清关

2012年3月28日起,中国海关开始推出新政策,根据中国海关总署3月26日发出通告,所有境外快递企业使用EMS(特快专递)清关派送的包裹不得按照入境邮递物品办理手续。只有使用外国邮政企业经邮政网络承揽的,并按照万国邮联规定单式交由中国邮政在大陆投递的包裹可以使用EMS清关。

标签: 杭州海关截获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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