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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宝非法集资案 67名犯罪嫌疑人被审查起诉

ZhouXun

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研究咨询

11月25日,扬州警方通报,“联宝”非法集资案67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扬州警方通报,11月25日,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依法对江苏联宝订单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原扬州宝缘创意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欧年宝、财务控制人欧亚明(系欧年宝之子)以及公司高管、分支机构负责人共48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査起诉,一并移送审查起诉的还有涉嫌洗钱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及诈骗罪等19名关联犯罪嫌疑人。

侦査期间,公安机关全面核査涉案资产,全力追缴欧年宝、欧亚明将非法集资款用于个人挥霍的财物、分支机构负责人的非法获利,依法査封冻结了一批涉案资产。对本案查封冻结的所有资产,将依法处置。同时,公安机关再次提醒广大集资参与人及时主动报案、登记信息、提供证明材料,避免因不及时、不如实报案登记而损害自身合法权益。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标签: 金融 联宝非法集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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