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网

我国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包括哪些?个人有权利买卖土地吗?

WangYu

预冷保鲜蔬菜市场发展前景分析及供需格局研究预测

我国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包括哪些情况?

根据我国目前的土地政策,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注销登记的,但是对于这一点很多人都不是特别了解,那么我国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包括哪些情况?

一、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情况

《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1、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2、依法征收的农民集体土地;

3、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原土地权利消灭,当事人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因此,只要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经依法收回,且不存在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其土地权利消灭,即使相关房屋登记被撤销,也不得直接办理注销土地登记。

二、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办理条件、资料、流程

申请条件

单位或个人因土地权利的消灭可以持原土地权利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办理资料

1、书面申请及填写的土地登记申请书(在国土资源局网站下载);

2、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个人身份证明:

(1)申请人提交机关、事业法人登记凭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单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人代表的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的,须由法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要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除授权办理具体事务外,还包括是否代为签收文书、变更或撤回申请。

(3)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

(4)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4、政府批文或土地权利终止的有效文件,出让期限届满的有效文件。

5、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当事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申请注销登记。

6、地籍调查材料:地籍调查表、测量成果报告、宗地图及符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要求的电子文件;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备查,文件复印件上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办理程序

1、土地登记申请人持上述申报材料到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申请登记,经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县国土资源局审核;

3、县国土资源局注册登记颁发证书。

现行土地制度下,个人有权利买卖土地吗?哪些情况要注意?

在我国土地制度下,土地主要分为国家所有的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但是都离不开土地使用权的问题,那么个人销售土地使用权在我国被允许吗?

在我国土地制度下,土地主要分为国家所有的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但是都离不开土地使用权的问题,那么个人销售土地使用权在我国被允许吗?

个人在与国土部门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在出让年限内是有使用权的。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

因此,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不过还需要注意一点,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另外,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现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个人是不能买卖出售的,只能进行土地流转,而且只能流转自家承包的那一部分土地的使用权,主要包括土地经营权。

如果只是经营权的出租、转包,农户自己交易即可,但若是涉及到承包权的转让的话,需要经过村里面发包方的同意,如果是转让给外村人则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才行。

另外,土地流转需要注意:

1、农民利益问题

一是不能违背农民的意愿强迫流转,流转的条件、方式、价格等应由农户自主决定;二是土地流转后农户的既得利益要不低于或高于土地流转前,否则流转将很难实行。

2、流转主体问题

一是采取转包及互换方式的,不得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户进行流转;二是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可以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户、单位和个人流转,但由于这种流转方式使得流转方在承包期内失去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坚持“稳妥、慎重、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的原则。

3、流转年限问题

除“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外,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签订的时间不宜过长,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续签。

4、流转土地的用途问题

必须严格遵守《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得以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等理由擅自改变原有耕地的农业用途。

5、流转合同签订问题

流转合同必须使用政府统一制订的合同文本。签定合同时应当由承包方或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签定;流转合同中要注明流转土地的边界、座落、面积、质量等级和流转土地的用途等内容。

6、流转土地的界限问题

乡(镇)农经部门要在流转土地丈量划分上严格把关,明确土地界址,确保流转土地面积与流转合同面积相符,不留隐患。


标签: 农业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个人有权利买卖土地吗

相关阅读

热点头条

精彩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