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经济适用房政策是怎样的?
经济适用房是我国的一项福利性政策住房,主要面对的是低收入家庭,为了有效改善这些贫困家庭的住房环境,由各地政府负责组织建造,并以低于市场普通商品房的价格出售,很多朋友对于当前实施的经济适用房政策不太了解,下面为大家做简单的介绍。
我国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中规定,此类房屋销售的对象主要是家庭年工资收入3万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销售给教师和离退休职工。需要由职工所在单位(无固定职业者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住房、收入情况调查和审查证明。

经济适用房的定价以保本微利为原则,不同地区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情况,由当地政府结合房屋建造成本等多方面因素来制定经济适用房的售价,其销售价格主要由以下因素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
对于已经成功申购到经济适用房的业主来说,在居住满五年后,可以依照目前市场的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要按照房屋成效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而对于居住尚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如果特殊情况确需出售的,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人间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的家庭或是由政府相关部门回购。
2018年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对于按照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申购此类住房或是其他的保障性住房,而以原价出售给有申购资格的家庭后,原购房人如果仍然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房。
以上是关于2018经济适用房政策的相关规定,当前我国大力建设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为了实现全体国民的居有定所,在福利性住房方面加大投入力度,从供给侧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有效调控,使得各阶层收入群体均有符合自身需求的住房形式,同时为了确保经济适用房真正的为民所用,在审核审查方面也更加的严格,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申购家庭一律不予批准,极大的保障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我国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房子问题永远都是老百姓家中的大事,买房开支大,跟房子有关的法律规范也较为复杂,那么关于房子产权的问题就显得更加重要了。那么我国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一、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虽然经适房属于居住用地范畴,但是其土地使用权却属于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因此其土地使用年限可以理解为通常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基楼盘原始竣工的时间为始,除非政府有其他规划,否则永久享有土地使用权。
二、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经济适用房在征得政府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买卖的。
两种不同情况的经济适用房买卖:
1、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注意!我国是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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