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业集中度在不断提升,不进则退。母婴传媒情报分析把握有力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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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将进军图片版权
4月14日人民网表示,为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更好整合媒体图片资源,保护创作者合法权益,人民网倡议主流媒体在净化版权市场一事上主动担当。其中提到,全国主流媒体应尽快在图片采编、使用和版权交易等方面形成联动机制,实现共融互通,建立合作联盟,成为图片市场的一支重要力量。人民网旗下的“人民图片网”愿与兄弟媒体携手探索。视觉中国事件发酵后,12日当天公司股价跌停。随后,机构投资者如中银基金、交银施罗德、财通、博时等陆续下调其估值,最多下调至20.41元,这意味着在12日收盘价25.20元基础上再跌停2个跌停板。
近期,图片版权交易问题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为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更好整合媒体图片资源,保护创作者合法权益,人民网倡议主流媒体在净化版权市场一事上主动担当。
人民网向全国党报、党刊、党台、党网发出四点倡议:
一、全国主流媒体应尽快在图片采编、使用和版权交易等方面形成联动机制,实现共融互通,建立合作联盟,成为图片市场的一支重要力量。人民网旗下的“人民图片网”愿与兄弟媒体携手探索。
二、探索新机制新模式,以“图片库集群”方式完成图片大数据采集、存储、共享,为主流媒体提供便捷高效的图片管理服务系统,搭建一个优质新闻图片版权交易平台。
三、加强图片版权认证及交易乱象舆论监督,积极引导图片版权交易市场的规范良性发展,让著作权人、版权所有人有尊严地创收增收。
四、高效配置社会公共资源,把拥有大量优质图片资源的机构平台有效组织起来,扩大主流价值影响力版图,助力整个图片版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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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人人都成了“摄影师”,图片的价值日益凸显,随之而来的版权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图片版权侵权早已泛滥”。
根据北京海淀区法院知识产权庭统计数据,2015年收到的图片类案件是1013件,2016年这一数字就攀升至2158件,而截至2017年7月份,该庭收到的图片类案件就已达2879件,“估计到今年年底就会翻倍,差不多一年翻一倍,”庭长杨德嘉说,“网络图片案件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其中微博、博客、网站在被告中占83%。”杨德嘉透露。
当前,微博、微信等已成为全民生活的一部分,自媒体也借助互联网逐步兴盛发达。俗话说,“有图有真相”,能让读者快速get到关键点,才能达到吸引读者的效果。然而,近几年,除了文章抄袭进行索赔外,图片版权问题也掀起一波波“维权热”。
事实上,因为图片使用不当而遭遇索赔的官司更是屡见不鲜。
2004年2月,北京一家图片公司发现他们制作的《景象图片库》中的一张图片,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南京万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在了扬子晚报上做商业广告。“万厦”此举不但侵犯了该公司的著作权,也让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失。于是该图片公司请求法院支持他们的诉讼请求,判令上述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并在发布广告的媒体上刊文赔礼道歉。据悉,该图片公司以著作权遭侵犯为由,在不到一年时间内连续在江苏范围内打了67起侵权官司。
2013年8月25日,林志颖为庆祝其微博粉丝量达到2100万在其微博“梦想家林志颖”发布了一条图文微博。微博图片原图系知名摄影师朱庆福的摄影作品《中华男儿》,而林志颖将图片中左起第三名战士的脸PS成了自己的脸,后朱庆福以PS照侵权为由将其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事后,林志颖发微博公开道歉并主动接受赔偿。
2017年3月15日,CCTV2财经频道播出的央视3.15晚会曝光了【Nike“气垫门”】事件,耐克“气垫门”事件中最重要的证据是一张球鞋剖面图对比照片,将HYPERDUNK OG与HYPERDUNK 08 FTB剖面图进行了对比。然而CCTV2在引用这份重要的拆解评测文章时,不仅未注明图片作者是“快传体育”,而且擅自将图片左侧、右侧快传体育LOGO水印,以及图片右下角蓝色的快传体育LOGO抹去了。今年的央视3.15晚会,在维权的同时也构成了侵权,侵犯了“快传体育”对拆解评测文章以及图片等资料享有的著作权,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以上案列只是图片版权侵权案件的冰山一角。那么,在网络图片使用上,应该注意些什么?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业界专家的专业解释。
1.使用网络图片,应该注意哪些雷区?
①网上图片不可随意使用。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必须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除了因个人学习、时事报道、科学研究等十二种情形下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因此,大家在使用图片时一定要注意,免费网站免费下载并不代表可以任意使用,无法得知著作权人、不具有侵权故意都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
②加工改造后也是侵权。“一些人可能觉得对原作品进行局部修改,就不算是侵权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鄞州法院法官解释道。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的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改编权、发行权等多项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改造和使用著作权人的图片,同样构成侵权。
③“非盈利目的”不是挡箭牌。《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12种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的情形。合理范围内,其他的即使是“非盈利目的”也应该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2.如何避免图片侵权?
①首先,图片上有明显的图片库水印,创作者个人水印,就已经声明图片作者,双方协商,授权才能使用。
②注意搜索引擎搜出来的图片不要随意使用。因为搜索引擎会自动抓取图片,来源较广泛,极有可能出现版权纠纷。
③即使交了一定的费用并不能说明一切,必须要有授权协议。这样才真正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3.自己的图片被侵权应该怎么办?
①收集盗版链接尽可能多地记下侵权事实,比如截图、拍照等等。
②主动出击,联系盗图者进行问题解决。
③需求法律帮助,分两种情况:在摄影作品发表前已事先做了版权公证,就是去版权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申明自己权利的,直接进入第四步。如果尚未,要先对盗版链接做证据保全的公证,但这需要投入资金。
④准备相关证据:比如你的照片原文件,原始文件是直接证据。
⑤展开维权工作:请相关律师开展法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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