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机遇与挑战中把握小微金融行业趋势,才能从中取势得到更好的发展!

在机遇与挑战中把握小微金融行业趋势,才能从中取势得到更好的发展!
供应链金融是一个特定商品的供应链从原材料采购,到制成中间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
供应链金融的背景怎样?
在供应链中,竞争力较强、规模较大的核心企业在协调供应链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正是这一地位造成了供应链成员事实上的不平等。正如一位手握l0亿美元采购预算的沃尔玛服装采购员所说:“我当时拿着全美国最大个的铅笔。如果没有人按照我们的意思做,一言不合,我就折断手里的铅笔扔到桌上,然后扬长而去。”
供应链中的弱势成员企业通常会面临:既要向核心企业供货,又要承受着应收账款的推迟;或者在销售开始之前便以铺货、保证金等形式向核心企业提前支付资金。许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认为,“资金压力”是它们在供应链合作中碰到的最大压力。供应链中上下游企业分担了核心企业的资金风险,但却并没有得到核心企业的信用支持。尽管银行想给这些企业进行授信,但却常常因为这些中小型企业规模小、抵押物不足、生产经营难于掌握以及抵御经济波动能力差等诸多因素,让银行等金融机构认为风险很大而拒绝放贷。
仅从供应链角度内部来看,核心企业不愿承担资金风险,而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型企业缺乏融资能力是供应链资金流“梗阻”的内在动因u。但如果核心企业能够将自身的资信能力注入其上下游企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也能够有效监管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的业务往来,那么金融机构作为供应链外部的第三方机构就能够将供应链资金流“盘活”,同时也获得金融业务的扩展,而这就是供应链金融(Supply Chain Finance,SCF)产生的背景。
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一个金融创新业务,它与传统信贷业务最大的差别在于,利用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资信能力,来缓解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中小型企业之间信息的不对称,解决中小型企业的抵押、担保资源匮乏问题。
深圳发展银行将图中的供应链融资模式总结为“1+N”的贸易融资方式,即围绕某“1”家核心企业,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全方位地为链条上的“N”个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深圳发展银行通过参与核心企业“1”的供应链运作,在稳定与“1”的业务的同时,培育新兴市场的客户群“N”,拓展了银行的资金去向,同时也解决了供应链成员企业融资瓶颈对供应链稳定性和成本的影响。
深圳发展银行的供应链金融创新开始从新的视角评估中小型企业的信用风险,从专注于对中小企业本身信用风险的评估,转变为对整个供应链及其交易的评估。这样既真正评估了业务的真实风险,同时也使更多的中小型企业能够进入银行的服务范围。
综合诸多学者以及实业界的观点,在此将供应链金融的概念界定为:
供应链金融是金融机构围绕核心企业在对整条供应链进行信用评估及商业交易监管的基础上,面向供应链核心企业和节点企业之间的资金管理进行的一整套财务融资解决方案。
由此,可以看出:
(1)供应链金融是金融机构开展的一项金融服务业务,管理的是供应链的资金往来。
(2)在整条供应链的信用评估中,核心企业的信用被赋予很大的权重,也就是核心企业的信用风险是整体供应链信用风险的主要来源。
(3)供应链核心企业与其他链中企业之间的交易需要被监督,确保不会向虚假业务进行融资。
(4)供应链金融是一种财务融资,企业向金融机构的抵押物不是固定资产,而是应收账款、预付款和存货等流动资产。
供应链金融有哪些融资模式?
单个企业的流动资金被占用的形式主要有应收账款、库存、预付账款三种。金融机构按照担保措施的不同,从风险控制和解决方案的导向出发,将供应链金融的基础性产品分为应收类融资、预付类融资和存货类融资三大类。下面将重点对这三种融资方式进行说明。
(一)应收类:应收账款融资
应收账款融资是指在供应链核心企业承诺支付的前提下,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型企业可用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向金融机构进行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在这种模式中,供应链上下游的中小型企业是债权融资需求方,核心企业是债务企业并对债权企业的融资进行反担保。一旦融资企业出现问题,金融机构便会要求债务企业承担弥补损失的责任。
应收账款融资使得上游企业可以及时获得银行的短期信用贷款,不但有利于解决融资企业短期资金的需求,加快中小型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和成长,而且有利于整个供应链的持续高效运作。
(二)预付类:未来货权融资模式分析
很多情况下,企业支付货款之后在一定时期内往往不能收到现货,但它实际上拥有了对这批货物的未来货权。
未来货权融资(又称为保兑仓融资)是下游购货商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用于支付上游核心供应商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交付货物的款项,同时供应商承诺对未被提取的货物进行回购,并将提货权交由金融机构控制的一种融资模式。
在这种模式中,下游融资购货商不必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即可从指定仓库中分批提取货物并用未来的销售收入分次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上游核心供应商将仓单抵押至金融机构,并承诺一旦下游购货商出现无法支付贷款时对剩余的货物进行回购。
未来货权融资是一种“套期保值”的金融业务,极易被用于大宗物资(如钢材)的市场投机。为防止虚假交易的产生,银行等金融机构通常还需要引入专业的第三方物流机构对供应商上下游企业的货物交易进行监管,以抑制可能发生的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合谋给金融系统造成风险。例如,国内多家银行委托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简称:中外运)对其客户进行物流监管服务。一方面,银行能够实时掌握供应链中物流的真实情况来降低授信风险;另一方面,中外运也获得了这些客户的运输和仓储服务。可见,银行和中外运在这个过程中实现了“双赢”。
(三)存货类:融通仓融资模式分析
很多情况下,只有一家需要融资的企业,而这家企业除了货物之外,并没有相应的应收账款和供应链中其他企业的信用担保。此时,金融机构可采用融通仓融资模式对其进行授信。融通仓融资模式是企业以存货作为质押,经过专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评估和证明后,金融机构向其进行授信的一种融资模式。
在这种模式中,抵押货物的贬值风险是金融机构重点关注的问题。因此,金融机构在收到中小企业融通仓业务申请时,应考察企业是否有稳定的库存、是否有长期合作的交易对象以及整体供应链的综合运作状况,以此作为授信决策的依据。
但银行等金融机构可能并不擅长于质押物品的市场价值评估,同时也不擅长于质押物品的物流监管,因此这种融资模式中通常需要专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参与。金融机构可以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和运营能力,将一定的授信额度授予物流企业,由物流企业直接负责融资企业贷款的运营和风险管理,这样既可以简化流程,提高融资企业的产销供应链运作效率,同时也可以转移自身的信贷风险,降低经营成本。
(四)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的综合应用
应收账款融资、保兑仓融资和融通仓融资是供应链金融中三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融资模式,适用于不同条件下的企业融资活动。但这三种融资模式又是供应链金融中几大主要业务模块,可以将其进行组合后形成一个涉及供应链中多个企业的组合融资方案。例如,初始的存货融资要求以现金赎取抵押的货物,如果赎货保证金不足,银行可以有选择地接受客户的应收账款来代替赎货保证金。
因此,供应链金融是一种服务于供应链节点企业间交易的综合融资方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课题组对深圳发展银行“1+N”供应链金融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针对供应链中不同主体的特点,总结了适用的供应链金融方案。
1.对核心企业的融资解决方案
核心企业自身具有较强的实力,对融资的规模、资金价格、服务效率都有较高的要求。这部分产品主要包括短期优惠利率贷款、票据业务(开票、贴现)、企业透支额度等产品。
2.对上游供应商的融资解决方案
上游供应商对核心企业大多采用赊账的销售方式。因此,上游供应商的融资方案以应收账款为主,主要配备保理、票据贴现、订单融资、政府采购账户封闭监管融资等产品。
3.对下游经销商的融资解决方案
核心企业对下游分销商的结算一般采用先款后货、部分预付款或一定额度内的赊销。经销商要扩大销售,超出额度的采购部分也要采用现金(含票据)的付款方式。因此,对下游经销商的融资方案主要以动产和货权质押授信中的预付款融资为主。配备的产品主要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票据的开票、保贴、国内信用证、保函、附保贴函的商业承兑汇票等。
如何应对2019年新形势下中国金融行业的变化与挑战? 专家在线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