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2025年汽车车辆行业并购重组机会及投融资战略研究咨询报告
7月1日起执行 购置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了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其中包括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新能源汽车是指除汽油、柴油发动机之外所有其它能源汽车.包括燃料电池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氢能源动力汽车和太阳能汽车等。其废气排放量比较低。
据不完全统计,全世界现有超过400万辆液化石油气汽车,100多万辆天然气汽车。目前中国市场上在售的新能源汽车多是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汽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公告定义,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
根据公告,在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方面,具体操作按照2017年发布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公告明确,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和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此外,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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