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2025年中国供应链金融产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招商引资咨询报告
2019年国家发改委称不得限制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 ppp项目是什么意思?
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表示,要全面、深入开展PPP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审查,严格依法依规履行项目决策程序,要求加强PPP项目监管,坚决惩戒违规失信行为。
《通知》表示,加强对PPP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核,通过实施方案审核的PPP项目,方可开展社会资本遴选。鼓励各地建立PPP项目实施方案联审机制,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严格审查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是否与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核准文件、备案信息相一致。对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PPP项目,可将实施方案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并审核。
《通知》表示,公开招标应作为遴选社会资本的主要方式。不得排斥、限制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消除隐性壁垒,确保一视同仁、公平竞争。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应与经批准的PPP项目实施方案保持一致。
此外,PPP项目的融资方式和资金来源应符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相关规定。不得通过约定回购投资本金、承诺保底收益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ppp项目是什么意思
PPP项目是政府与社会资本的一场婚姻。在走出去的PPP项目中,我们中国公司作为来自东道国境外的社会资本,为了确保在未来的几十年的项目周期内享受一场融洽、稳定的婚姻,以及在出现危机的时候确保一个比较主动的地位,应该在恋爱期(项目前期就从法律、合同以及投资架构设计方面)就做好铺垫。
在中国投资人走出去的项目中, 从考虑或者利用投资保护协定的角度出发,首先应该考量中国与投资东道国是否已经签订双边或者多边投资保护协定。在有相关条约的基础上, 还有考量该投资保护协定 是否“足够好”。
中国目前已经与129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但部分协定并未提供最优惠的投资保护和对中国投资人最有利的争议解决机制。
因此,在中国与东道国没有相应的投资保护协定,或者该等协定的规定不足够让中国投资人满意的情况下,设计海外投资架构时,除了税务考量之外,及时地比较东道国与其他不同国家签订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合理地选择中间层控股公司设立地,就能使项目在将来享受到最大程度的国际投资保护协定的保护。这将成为一个极其重要的考量因素。
例如,中国与马拉维之间没有任何的投资保护协定,如果不从投资保护的角度对投资架构进行一定的设计,中国投资人在马拉维的投资将无法获得任何国际条约层面的保护。而马拉维与荷兰之间签有生效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其中既包含了保护伞条款,又提供了ICSID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机制。中国投资人可以考虑通过在荷兰设立中间层控股公司的方式,享受荷兰与马拉维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保护,从而使得在东道国的投资项目获得特许经营协议从合同层面提供的保护之外的国际条约层面的投资保护。
如果在投资来源国和东道国之间已经有生效的双边或多边投资保护协定,投资人也可以对东道国与其它国家签订的投资保护协定进行研究,以期通过投资架构的设计,获得更完善的投资保护。中国与津巴布韦之间本身存在生效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然而该协定并不包含保护伞条款,且对征收以外的投资争议提供了当地法院诉讼作为争议解决机制,对中国投资人十分不利。而荷兰与津巴布韦之间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则提供了更优惠的保护,中国投资人也完全可以通过在荷兰设立中间层控股公司的方式,同时享受荷兰与津巴布韦之间和中国与津巴布韦之间两个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投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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