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2025年智慧环保产业深度调研及未来发展现状趋势预测报告
广东高速服务区率先推行垃圾分类
广东在全国率先提出做好高速公路服务区“垃圾分类”工作,确保至2019年8月底前完成全省194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垃圾分类”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分别于6月14日和6月21日印发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高速公路服务区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194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在8月底前完成“垃圾分类”工作。
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将按照“因地制宜、简明易行”的原则,在停车广场、公共厕所、餐饮区、加油站、生活区、工作区等配齐、配足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同时,推进完善垃圾收集池,在有条件的服务区实现分类分池堆放,同池堆放的实现分类间隔堆放。
分类标示是“垃圾分类”的重点工作之一。各高速公路服务区将 根据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08)要求 设置清晰的垃圾分类标志 , 实现服务区垃圾分类“三有” —— 有设施、有标识、有指引。 同时, 结合 本 服务区实际,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标语、广播提示等形式, 加大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有利于推进分类工作的氛围,引导司乘人员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行为意识。
省交通运输厅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总体要求,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至7月中旬逐步实施高速公路服务区垃圾分类“三有”,8月底全面完成“垃圾分类”工作,确保高速公路服务区“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同时,继续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升级改造,推进“厕所革命”工作,打造更加“生态、文明、美丽”的高速公路服务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个性化出行需求。
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分类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力争物尽其用。
垃圾在分类储存阶段属于公众的私有品,垃圾经公众分类投放后成为公众所在小区或社区的区域性准公共资源,垃圾分类搬运到垃圾集中点或转运站后成为没有排除性的公共资源。从国内外各城市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方法来看,大致都是根据垃圾的成分构成、产生量,结合本地垃圾的资源利用和处理方式来进行分类的。
产生原因
每个人每天都会扔出许多垃圾,在一些垃圾管理较好的地区,大部分垃圾会得到卫生填埋、焚烧、堆肥等无害化处理,而更多地方的垃圾则常常被简易堆放或填埋,导致臭气蔓延,并且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体。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费用是非常高的,根据处理方式的不同,处理一吨垃圾的费用约为一百元至几百元不等。人们大量地消耗资源,大规模生产,大量地消费,又大量地生产着垃圾。后果将不堪设想。从国外各城市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方法来看,大致都是根据垃圾的成分构成、产生量,结合本地垃圾的资源利用和处理方式来进行分类。如德国一般分为纸、玻璃、金属和塑料等;澳大利亚一般分为可堆肥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日本一般分为塑料瓶类,可回收塑料,其他塑料,资源垃圾,大型垃圾,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有害垃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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