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2025年版房地产代理产业政府战略管理与区域发展战略研究咨询报告
海南进一步降低人才购房门槛 鼓励各类引进人才在海南创业就业
日前,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完善人才住房、购车政策新闻吹风会,对实际引进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在购房等方面进一步放低门槛,以鼓励和支持各类引进人才在海南创业就业。
海南省是中国国土面积(陆地面积加海洋面积)第一大省,海南经济特区是中国最大的省级经济特区和唯一的省级经济特区,海南岛是仅次于台湾岛的中国第二大岛。
2018年4月13日,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2018年6月3日,经海南省委、省政府深入调研、统筹规划,决定设立海口江东新区,将其作为建设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点先行区域。
据了解,放宽人才购房等限制的新政策是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在调研基础上,经反复论证、多方征求意见,并在之前制定的系列人才购房购车宽松政策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购车的补充通知》,两个文件将于近期正式印发实施。
在购房政策方面,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各类人才,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中至少1人在海南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且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
对于经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和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限购政策进一步放宽,急需紧缺人才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的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此前政策规定,未在海南落户的各类人才,购房需要提供累计2年或5年社保或个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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