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2025年留学金融产业深度调研及未来发展现状趋势预测报告
湖南住房公积金缴存
7月10日到9月30日开展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按照缴存标准,2019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合计最高不得超过5598元,最低为158元。
据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将调整一次。而在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期间,单位和职工月缴存额最高各为2556元,即合计不超过5112元;最低额各为127元,合计不得低于254元。
据介绍,年审内容为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基本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是否合规;缴存单位是否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存在少缴、漏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等损害职工权益的行为以及违规多缴的情况。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不得超过长沙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2018 年度最低工资标准(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为1580元/月)。
内蒙古关于调整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铁路分中心)决定自2019年7月起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9住房公积金年度(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下同)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2018年度呼和浩特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892元”的3倍, 月缴存额上限为4242元。
2、2019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呼和浩特市内四区最低工资标准1760元/月,市属五个旗县最低工资标准1660元/月”。(铁路分中心缴存基数下限参照呼和浩特市内四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3、自愿缴存者(含“新市民”群体、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2019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按照“2018年度呼和浩特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892元”的1-3倍(须为整数倍)计算,月缴存额下限为590元,月缴存额上限为4242元。
特此通知
2019年7月10日

2019-2025年留学金融产业深度调研及未来发展现状趋势预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