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2025年中国房地产金融行业发展前景及投资风险预测分析报告
北京2019年养老金最新消息
北京明确,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养老金低于3959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月养老金在3959元及以上,低于5459元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月养老金在5459元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北京市关于2019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京人社养发〔2019〕92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加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单位:
为保障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内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下同)的基本生活,经批准,现对2019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8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应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三、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月数,每月增加0.2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四、退休人员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3959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月养老金在3959元及以上,低于5459元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月养老金在5459元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按绝对额增加养老金后(不含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增加的调整金额),上一档养老金水平低于下一档调整后上限的,按下一档调整后的上限确定(具体标准见附件)。
五、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4157元/月的,补足到4157元/月。
六、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战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9号)精神,原工商业者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4157元/月的,补足到4157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
七、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4157元/月的,补足到4157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6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35元。
九、在按照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2018年12月31日(含)前年满 65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再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一)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年满8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二)缴费年限30年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十、按照本通知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作为享受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每年增发1~3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执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额发给。
十一、按照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参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1〕74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正常事业费的中央转制单位,转制前已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仍执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财政部、科技部、建设部《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等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5号)的规定。
十二、本通知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1日
社保中的“老人”、“中人”、“新人”分别是什么意思吗?
一、新人
对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而言,由于其工作一开始就有个人账户,就开始记录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因而在其退休后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20即是该职工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加上基础养老金,即是该职工退休时的全部养老金。换句话说,对“统账结合”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来讲,其退休时的养老金可以直接用统一制度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加以计算,不考虑其他因素,因而将这部分人称为“新人”。
二、中人
而对“统账结合”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员来说,由于其“统账结合”之前的工作年限没有实行个人账户,则其退休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中没有体现其“统账结合”之前的劳动贡献等情况,因而其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不能简单地用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也就是说对这部分人不能简单地套用统一制度的计发办法计算其退休时的养老金,而应采取一种过渡的办法。对这种新制度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职工,习惯上称为“中人”。
三、老人
所谓“老人”,实际上是“中人”的一种,其概念最早见于上海的方案,它的含义是“实行个人账户之前参加工作,之后3年内退休的职工,相对应地,上海将“实行个人账户3年之后退休的职工”称为“中人”。国务院1995年的6号文件中的办法一也是这么划分的。之所以这么划分,主要是考虑实行个人账户后3年内退休的职工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太少,在采用账户放大法(或系数法)的情况下,用它去放大、推断职工一生的劳动贡献误差太大,故实行了3年的“缓冲期”。由于现在在计算“中人”过渡性养老金时,一般不提倡用账户放大法或系数法,加上一些地方个人账户实行的时间已逾3年,故“老人”的概念实际操作中已很少出现,习惯上可统一称为“中人”。
也就是说从2014年10月起实施养老金并轨政策以来,改革后退休的人员统一称为中人,他们的养老待遇备受关注。为了保障这类人的养老待遇不降低,政策对他们施行了为期10年的中人退休金补发过渡期,也是就说中人退休金最迟将在2024年兑现。

2019-2025年中国房地产金融行业发展前景及投资风险预测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