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2025年中国房地产金融行业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研究咨询报告
海南垦区建房:垦区建房执行“一户一宅”制度 海南垦区住房申请条件
海南垦区将允许建房?据消息,《海南省垦区建房管理办法近日印发,明确规定垦区集中建房或者个人建房所占用土地属于国有土地;垦区建设的住房不得对外销售或转让。垦区建房包括集中建房和个人建房。那么,海南垦区建房办法是如何规定的呢?
海南农垦
海南农垦创建于1952年1月,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具有明显企业特征,同时又承担着社会和民生职责,还带有半军事化痕迹,亦城亦乡、亦农亦工、亦政亦企的特殊经济体制。
半个世纪以来,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农垦干部职工的艰苦奋斗,不仅完成了屯垦戍边的光荣历史使命,也建成了我国最大的天然橡胶生产基地,带动和辐射了周边农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开发建设海南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1952年1月,海南农垦创建成立,是全国第三大垦区。2008年,海南农垦迈出实质性改革步伐,但农垦总局和农垦集团"两块牌子、两套人马"相互掣肘,资源难以整合。农垦总局仍牢牢地控制各个农场自主经营权,从上项目到招人才仍旧是行政化管制。2015年底,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成立,原海南省农垦总局的实体地位被取消,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社会管理职能属地化等关键领域改革稳步推进,初步实现从政企社混合实体向完全市场主体转变。
海南垦区建房办法规定:
1、垦区建房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符合条件的一户职工、居民只能使用一处住宅用地或者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
2、垦区职工、居民个人新建、扩建住房,每户住宅用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120平方米,楼层不得超过三层,高度不超过12米;对并场队可根据土地资源状况、申请人的人口等情况适当放宽,但每户住宅用地面积最多不得超过175平方米。
海南垦区住房申请条件:
申报主体和条件方面,根据《办法》,户籍在垦区范围内的职工、居民,或户籍不在垦区,但在垦区企业连续工作满5年的垦区职工,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购买垦区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或个人新建、扩建、改建、重建自住住房,其中个人新建住房仅限于并场队、难侨队的职工和居民:
一、因无住宅或现有住宅面积低于各市县划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的;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实施城乡规划以及进行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拆迁安置的;
三、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需要安置的;
四、原有住宅需要拆除重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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