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2025年版房地产信托产业政府战略管理与区域发展战略研究咨询报告
买房是一件大事,除了要了解房产相关的知识以外,现在很多地方的对外来人口买房有所限制。据9月15日起,宁波市正式施行户口迁移新政。新政在去年出台的政策基础上大幅度放宽人才落户、居住就业落户条件,取消老年父母投靠落户限制,并新增了租赁落户和投资创业落户。宁波落户新政策具体是什么?宁波买房限购吗?
宁波落户新政施行
为了进一步优化宁波市户口迁移政策,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户口准入条件的通知》由宁波市政府办公厅于今年7月25日出台。
1、在人才落户方面,“先落户再就业范畴”从“全日制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扩大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生毕业15年内”。
此外,“专科学历或中级技能职业资格的社保缴纳年限要求”从“1年”缩减为“6个月”。对于“迁入高层次人才专户的社保缴纳年限要求”从“3年”减至“1年”。
2、在居住就业落户方面,除了将社保缴纳年限要求,从原先的5年改为3年,新政新增了租赁商品房落户的内容。
3、在宁波市合法稳定就业,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3年,并且本人或配偶在市区城镇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4、在宁波市就业和居住同一社区均满5年的流动人口可落户房屋所在地户社区集体户。户口已在市区城镇范围内的(市内无合法稳定住所的除外),不得将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租赁商品房屋落户政策余姚、慈溪、宁海、象山都要按要求执行,其中余姚、慈溪社保年限不得超过3年;宁海、象山不得设置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
在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方面,新政取消了原来“人均住房面积18平方米”的门槛,调整为“无面积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还将“社保、税款缴纳年限要求”由“连续缴纳年限”调整为“累计缴纳年限”,即申请之日以前连续3年调整为“4年内累计缴纳36个月”;申请之日以前连续2年调整为“3年内累计缴纳24个月”;申请之日以前连续6个月调整为“1年内累计缴纳6个月”。
宁波限购政策
限购范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在严格执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甬政办发〔2017〕50号)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自2017年10月1日起,就有关事项再作如下补充。
此次住房限购涉及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具体范围为:机场路-鄞州大道-福庆南路-甬台温高速-盛莫路-聚贤路-甬江-世纪大道-东昌路-望海南路-北环路范围内的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限购人群
1、在本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
2、在本市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
3、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含零申报)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
以上所指的家庭,其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已有住房的界定
居民家庭已有住房包括该家庭成员已完成不动产登记的住房、购买并已经进行房屋买卖合同网签的住房,住房是指国有土地上的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购房交易时间认定
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买卖以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信息系统网签合同时间为准。
以上就是关于宁波落户以及买房限购的相关内容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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