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2025年商贸物流行业风险投资态势及投融资策略指引报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19年9月17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加加食品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分别罚款40万元。那么,加加食品为什么被处罚?对加加食品的具体处罚是什么?
加加食品为什么被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加加食品及湖南卓越主要涉及三方面的违规,包括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交易情况以及未及时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情况。
对加加食品的具体处罚是什么?
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认为,加加食品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三十条和《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结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积极配合调查的情况,我局拟决定:
一、对加加食品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0万元;
二、对湖南卓越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0万元;
三、对杨振给予警告,并处于罚款20万元,其中作为加加食品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0万元,作为湖南卓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0万元;
四、对杨子江、段维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5万元;
五、对刘永交、彭杰、王彦武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于罚款3万元。
关于加加食品: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6年,是国内知名的股份制调味食品企业,拥有4家子公司,先后荣获3项国家级荣誉,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酱油行业中第2位。
2012年1月6日,公司成功登陆A股资本市场,被誉为“中国酱油第一股”,股票简称:加加食品,成为宁乡本土首家上市公司。
加加集团上市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20 万吨优质酱油项目和年产1 万吨优质茶籽油项目。项目规划建设于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内,总用地420亩,本项目是实施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实现公司产品结构升级、完善公司产品结构的重要战略举措,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做大酱油品牌,做强食用油品牌,预计3年后产值可达到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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