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2025年中国城市配送行业市场前瞻与未来投资战略分析报告
中美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
中美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正式签署啦!中美第二阶段如何进行就要看第一阶段的效果。据悉,经过中美两国经贸团队的共同努力,中美第一阶段经贸磋商取得进展。历经23个月艰苦谈判,当地时间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美全面经济对话中方牵头人刘鹤,同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白宫正式签署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
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主要内容
中美双方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深入讨论,在商业秘密保护、与药品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专利有效期延长、地理标志、打击电子商务平台上存在的盗版和假冒、打击盗版和假冒产品的生产和出口、打击商标恶意注册,以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执行和程序等方面达成共识。
进一步完善在技术转让方面的制度,完全符合中方改革开放方向。双方在技术转让方面权利义务对等。
增加中美农业合作有利于满足我国消费需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
金融服务开放对双方都是利好,相关承诺与近年来中国自主、有序推动的金融业开放是一致的。
双方就汇率问题达成平等互利的共识,协议相关内容绝非《广场协议》的翻版。
扩大自美进口规模符合我国既定方针和现实所需,将由中国企业和消费者根据市场原则自愿购买,政府不会为实现这一规模而采取行政指令、财政补贴等方式。
在双边评估和争端解决机制中,中美双方权利义务完全对等,它决不是美国监督中国的单边机制。
关税退坡符合第一阶段谈判预期,为下一步谈判争取了主动。
中美同为农业大国,两国农业的互补性是非常强的,可以说中美是天然的农业合作伙伴,具有广阔的合作空间。在经贸摩擦之前的正常年份,中国自美农产品进口一直稳定在一个很高的规模上。比如,2015年至2017年,每年中国从美国平均进口242亿美元农产品。受加征关税影响,2018年中国自美农产品进口减少到162.3亿美元,同比下降了32.7%。今年1-10月份,中国自美农产品进口达到104亿美元,同比下降了30.8%。协议的达成和实施,将会解决两国在农产品和食品贸易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将会消除很多分歧,也会为解决两国长期关切奠定一个很好的基础。
为落实中美双方近日关于经贸问题的磋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暂不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有关事项如下:
一、自2019年12月15日12时01分起,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三批)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4号)附件2商品暂不实施税委会公告〔2019〕4号所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即:对税委会公告〔2019〕4号附件2第一部分所列749个税目商品、第二部分所列163个税目商品,暂不征收税委会公告〔2019〕4号所加征10%的关税;对附件2第三部分所列634个税目商品、第四部分所列1815个税目商品,暂不征收税委会公告〔2019〕4号所加征5%的关税。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二、自2019年12月15日12时01分起,暂不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恢复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5号)。即:自2019年12月15日12时01分起,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10号)附件1所列28个税目商品,继续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5号)所加征25%的关税;对税委会公告〔2018〕10号附件2所列116个税目商品,继续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7号)所加征25%的关税;对税委会公告〔2018〕10号附件3所列67个税目商品,继续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600亿美元进口商品实施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8号)所加征5%的关税。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中研普华利用多种独创的信息处理技术,对贸易融资行业市场海量的数据进行采集、整理、加工、分析、传递,为客户提供一揽子信息解决方案和咨询服务,最大限度地降低客户投资风险与经营成本,把握投资机遇,提高企业竞争力。欲了解关于中国贸易融资行业具体详情可以点击查看中研普华研究报告《2020-2025年中国贸易融资行业市场前瞻与未来投资战略分析报告》。

2020-2025年中国城市配送行业市场前瞻与未来投资战略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