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2025年中国通信设备制造行业市场前瞻与未来投资战略分析报告
微信记录可作为法律证据
5月1日起,更多电子数据将可正式成为打官司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12月2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将于2020年5月1日起生效,决定进一步细化并扩大了电子数据的范围。一旦发生纠纷,电子数据让事实变得有据可查。
2019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新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该规定将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细化了电子数据的种类,包括5大类各种形式: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电子证据怎么保存?
不过,使用电子数据当证据,也有不少需要注意的地方。此前就有一女士仅拿一张微信转账截图去打官司索要欠款被法院驳回的事件。对此,22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河南继春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波,请他为市民支招。
“即将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张波说,比如微信记录能否作为呈堂证供,取决于两个前提。第一是要能够证明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因为微信并非实名制;第二要保证微信记录的完整性,因为微信证据为生活化的片段式记录,如果不完整可能导致断章取义,法庭也不会采纳。
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0-2025年版互联网行业兼并重组机会研究及决策咨询报告》显示:
影响互联网行业市场规模的因素
(1)传统行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
互联网革命作为两次工业革命后最重要的技术变革深刻影响了经济生活和形态。对众多企业而言,互联网以营销为入口,正在深刻影响和改变企业的市场、销售、客户关系管理、供应链乃至商业模式。2015 年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将“互联网+”行动提升至国家发展战略高度,鼓励传统产业树立互联网思维,积极与“互联网+”相结合,推动互联网向经济社会各领域加速渗透,以融合促创新,推动融合性新兴产业成为经济发展新动力和新支柱。
因此,互联网浪潮的全方位渗透、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的内在需求、国家产业政策的明确导向,都将加快传统行业“互联网+”的进程,从而为互联网营销行业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2)互联网营销对传统营销方式的替代作用
相较传统营销方式,互联网营销具有成本低、评估可数据化、营销可互动性等明显的比较优势。从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互联网营销方式一旦被市场认可,将成为传统营销的有力竞争者,替代相当部分的传统营销市场。随着互联网营销的范围拓展、程度深化、技术优化,我国互联网营销将进一步取代传统营销,其潜在市场空间还将继续加大。
(3)技术进步
互联网营销从诞生之初至今在技术上有了很大改进,特别是效果监测和精准营销技术的应用,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传统营销中受众不清、效果不明的问题,营销效率比传统方式有很大提高。随着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大规模分布式计算、海量数据挖掘等基础技术逐渐成熟并得到应用,互联网营销将能更深入的洞察消费者需求、制订更高效的营销方案,从而更好的解决客户的营销挑战。运用新技术提升营销效率,是互联网营销行业内生增长的主要动力。此外,移动互联网和层出不穷的诸如VR、AR 等各类互联网新技术运用,也迅速、广泛地加深、加强了互联网在各行各业、方方面面的应用和渗透,推动了互联网普及的大趋势,使互联网服务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4)行业政策
近些年我国互联网安全问题明显,国家对互联网的管控趋严,互联网政策对互联网的发展影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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