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2025年中国普惠金融行业深度发展研究与“十四五”企业投资战略规划报告
互联网+是互联网思维的进一步实践成果,推动经济形态不断地发生演变,从而带动社会经济实体的生命力,为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广阔的网络平台。通俗的说,“互联网+”就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但这并不是简单的两者相加,而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它代表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域之中,提升全社会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
未来互联网+法律市场规模预测
预计到2023年我国法律服务平台交易规模将达到57.9亿元,同比2017年增长近4倍。未来十年,中国公民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维权意识越来越强,要求受到人格尊重和做人尊严的意识越来越强,中国逐渐融入了世界,世界不断融人中国。法治已经成为现代文明国家的潮流,中国的法治化潮流同样势不可挡!未来十年的改革开放将以完善法治为主题,以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企为主线,需要大量的法律人才和法律服务。目前,中国经济已经从生产型向科技型转变,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从数量型向质量型和效益型转变。因此,中国经济的发展会给中国互联网+法律服务行业带来越来越大的空间和越来越多的机会。
2020年互联网+法律行业发展前景趋势及现状分析
“互联网+法律”模式是指互联网技术、信息技术应用基础之上实现的传统行业信息共享,期间由法律作为连接保障,对其线上和线下经营行为进行规范。该模式对于促进各大行业和互联网融合意义重大。在互联网的大潮下,早在2000年“互联网+法律”机构便逐步成立。当时尚未有“互联网+”的概念,但其运营的法律检索网站、律师库网站等已有了当前检索类和电商类互联网法律机构的雏形。其最原始的形态是客户在平台上提问,律师回复“请到所内详谈”。随着“互联网+”概念的提出,互联网法律机构开始呈现爆炸性增长。
从2007年至2011年,共有7家法律服务平台成立。从2012年起,增长速度明显提升,一年就有7家成立。而在 2014年及2015年,每年成立的数量猛增,分别达到22、24家。截至6月份, 2016年新成立机构为7家,相比于2015年增速有所放缓。至2017年,法律服务平台数量达到169家。预计2017年法律服务平台交易规模达到12亿元,同比增长50%。
从横向来看,互联网+法律行业的竞争者主要有其他不同行业的竞争者,如其他互联网公司的竞争,如腾讯投资了赢了网,而微信作为超级APP,未来可能对法律服务平台流量入口的垄断,将影响互联网+法律行业企业的发展。从纵向来看,互联网+法律行业的竞争者来自于上下游行业。如上游律师人才的供给端,和分布各地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口碑宣传的效应,律师掌握着一手的人脉资源和社会名誉,对法律服务平台公司也构成一定的竞争。
截至2017年底,共有来自23个国家和地区的242家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设立了308家代表机构,其中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244家,香港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64家,有11家香港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有4家在上海自贸区设立代表处的外国律师事务所与中国律师事务所实行联营。
律师事务所业务量数据
2017年,全国律师办理各类诉讼案件465万多件,其中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68.4万多件,民事诉讼代理381.8万多件,行政诉讼代理15.3万多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89.4万多件;为61.7万多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
2017年,律师共提供各类公益法律服务322.8万多件,其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7.8万多件,参与接待和处理信访案件近23.4万件,参与调解11.6万多件,参与处置城管执法事件4600多件,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98.7万多件,为55.3万多个村(居)担任法律顾问,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11.6万多个,村(居)法律顾问参与制定修改村规民约、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近230万件。
(1)律师事务所数量规模分析
近年来,我国律师事务所的规模总体上呈现波动的趋势,绝对值在增加,但近年来增速较平缓。2014年,全国律师事务所共有2.2万家,同比增长6.8%;2015年底,全国律师事务所的数量为2.33万多家,同比增长5.95%。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律师事务所2.8万多家,增幅为8.3%。
其中,合伙所1.8万多家,占66.5%,国资所1200多家,占4.3%,个人所8200多家,占29.2%。
图表:2013-2017年中国律师事务所数量规模及增长分析

中研普华
数据来源:中研普华数据库
互联网+法律模式是指互联网技术、信息技术应用基础之上实现的传统行业信息共享,期间由法律作为连接保障,互联网+法律对其线上和线下经营行为进行规范。该模式对于促进各大行业和互联网融合意义重大。在互联网的大潮下,早在2000年"互联网+法律"机构便逐步成立。当时尚未有"互联网+法律"的概念,但其运营的法律检索网站、互联网+法律库网站等已有了当前检索类和电商类互联网法律机构的雏形。未来互联网+法律行业发展如何?更多详细分析,请关注中研研究院研究出版的《2019-2025年中国互联网+法律行业商业模式与投资策略咨询报告》。

2020-2025年中国普惠金融行业深度发展研究与“十四五”企业投资战略规划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