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2025年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研究咨询报告
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作为一个担保公司应该如何快速的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我们认为练好内功是关键,担保公司首先要处理的就是如何提升自己的管理风险的能力。
担保产品有哪些?
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流动资金贷款是为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而发放的贷款。这种贷款的特点是贷款期限短(一年以内)、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是客户使用最为频繁的贷款。为流动资金贷款进行的担保称为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固定资产贷款担保
企业购置机器设备、技术更新改造、购地建房、房地产开发、基本建设投资需要资金,向银行申请贷款所提供的担保。
个人消费贷款担保
是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自然人用于购买消费品或用于教育、旅游等个人消费需求时向银行提出贷款为其提供的担保。主要有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担保、汽车消费贷款担保、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担保、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担保、个人消费额度贷款担保。
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
是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因生产、经营周转的需要向银行贷款时为其提供的担保。
第一,从信用担保的业务领域看,尽管担保品种不断增加,但贷款信用担保仍是主要担保品种。2013年末在保余额2.57万亿元,其中融资性担保在保余额2.22万亿元,占比86.4%。根据调研结果,这些融资性担保几乎均为短期流动性贷款担保。
第二,商业性担保成为主流。尽管信用担保体系设计的初衷是提供不以营利为目标的政策性金融服务,但在发展过程中,财政资源的有限性以及行业起步阶段相应运作和补偿机制并不完善。为弥补担保资金不足,各级政府开始引入民间资本,后期也有一些外资进入担保领域。在这种情况下,商业性担保很快占据主导地位。2002年对担保机构的调查表明,政府出资在中国担保机构出资总额中的比例占70%,民间投资占30%,基本上是“政府为主,民间为辅”。但到2004年底,民间出资的比例已经占到总数的50%。2012年,全国8590家融资性担保法人机构中,国有控股1907家,占比仅为22.2%。
第三,各级政府对信用担保机构给予了大量支持。在中央出台各项政策的引导下,各地纷纷安排专项资金,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给予风险补偿,支持担保机构稳健经营。这些优惠政策经过不断延续和拓展,目前已经形成从业务补助、增量业务奖励、资本投入、代偿损失补偿等多个方面为担保机构提供支撑的政策体系。
想要了解更多行业专业分析请点击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出版的《2020-2025年担保行业市场深度分析及发展策略研究报告》。
担保贷款新规
按照新规,个体创业者带动就业不足5人的创业项目,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带动就业5人以上10人以下的创业项目,贷款额度可以提高到单笔20万元;带动就业10人以上的创业项目,贷款额度可以提高到单笔30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人均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
贷款期限为两年。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根据企业当年新招用人数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的贷款额度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100人以下的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不足企业职工总数30%,并与新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100人以下的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达到企业职工总数30%和100人以上的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达到企业职工总数15%,并与新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担保贷款行业现状
国家出台各项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也有一定的扶持政策。不久前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了 财企[2008]235号文件《关于做好2008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对担保机构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局(厅、办),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积极围绕中小企业开展贷款担保业务,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与再担保机制,.引导扩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服务功能和整体水平,加强担保风险防范和监控,增强中小企业融资能力,解决当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推动中小企业加快结构升级和产品换代。支持就业容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中央财政安排专门支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2008年度开展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给予补助。
融资担保贷款和公积金的区别
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和公积金担保费的区别: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是指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的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为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各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当借款人不履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义务时,由担保公司按照本暂行办法的规定和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的行为。

2020-2025年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研究咨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