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2025年中国氢能源行业发展分析及投资预测报告
9月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意味着深圳的垃圾分类进入法治化的新阶段,由“倡议时代”步入“强制时代”。《条例》明确,对于个人,如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并拒不改正,最高处200元罚款;对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生活垃圾的收运单位,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罚款。
根据《条例》,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为提升垃圾分类的社会知晓率和居民参与率,深圳大力推行定时定点督导制度,每天11000余名督导员开展现场督导。
深圳市垃圾分类“四分法”
(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垃圾,包括废弃的玻璃、金属、塑料、纸类、织物、家具、电器电子产品等;
(二)厨余垃圾,是指容易腐烂的食物残渣、瓜皮果核等含有有机质的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厨余垃圾等;
(三)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且应当进行专门处理的垃圾,包括电池、灯管、家用化学品等;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据中研普华研究报告《2020-2025年中国生活垃圾处理行业市场调查研究及投资战略咨询报告》分析:
当前,中国每年垃圾总量超过10亿吨,每年还以5-8%速度增长,国内至少有三分之二城市面临“垃圾围城”窘境,国内土地资源等限制中国垃圾进一步增长。另外,中国垃圾收集方式基本采用混合收集,混合收集存在“掺混有害垃圾易污染环境、垃圾中的有用资源难以有效利用、后端垃圾处理设施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等困难。国外实践表明,垃圾分类可有效减少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并回收垃圾中的价值资源,从而破解“垃圾围城及混合收集”困境。
2019年6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提出,2019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0年底,全国46个重点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2年前,各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2025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随着各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到2020年底,全国46个重点城市要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国29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也开始全面部署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产业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欲了解关于中国生活垃圾处理行业具体详情可以点击查看中研普华研究报告《2020-2025年中国生活垃圾处理行业市场调查研究及投资战略咨询报告》。

2020-2025年中国氢能源行业发展分析及投资预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