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2025年版环保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从中国的用水结构来看,近几年变动不大,农业、工业和生活用水三者合计占比在98%左右。长期来看,随着用水效率的不断提高,工业用水的增速将放缓,居民用水将伴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呈现出逐年稳定增长的趋势。由于供水行业需求弹性相对较小,而且产品价格受政府统一控制,因此,在未来若干年内,随着中国用水量的逐年上升,供水行业也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的发展。在中国,水务企业大多具有事业单位性质,水务行业特别是供水行业采取的是地方政府独家垄断经营的方式,行政色彩相对浓厚,供水企业的商业运作与管理创新受到较大的限制。由于水务行业市场化程度不高,水不被真正的视为商品,供水水价低于供水成本,造成供水管理单位长期亏损。
据中研研究院《2020-2025年中国水务行业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研究咨询报告》
2020水务市场管理市场规模及投资方向分析
发达国家十分重视水资源保护,依法保护城市水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共同特点。在法国,所有超过人口的市镇都建有一个污水处理厂,城市的污水处理目前已达到95%以上。为进一步治理水源污染,法国政府已要求所有市镇都要在2005年以前,建立起符合欧盟标准的污水处理系统,对污水处理不能达标的地区,政府将不断增加征收水源管理费,以促进这些地区尽快达标,使全国的水源污染问题最终得到彻底解决。美国控制水污染的主要做法是严格限制污染型企业的发展,注重合理的工业布局,绝对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建立有污染的工业,大力发展污水处理厂。在濒海城市旧金山市,由于污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厂修建年代较早,处理能力偏小,于是在下水道中修建了污水储存系统,在处理厂来不及处理时,将污水储存在涵箱中,以免直接排入海湾污染海洋环境。为保证供水水务水质,旧金山市和丹佛市将自来水集水区用国家购买的方式购买下来,对供水水源地采取了严格的保护措施。
欧美等发达国家在确定水商品的价格和收费体系时一般遵循以下几条原则:(1)成本补偿原则,C2)合理利润原则,(3)反映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价格原则,(4)用户公平负担原则,(5)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原则。对水价的调整,各国通常要考虑通货膨胀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进行宏观指导性干预,在保证一定时期(一般为1-2年,最民不超过5年)水价基本稳定的条件下,由政府机构或供用双方委托机构或供水单位及时调整水价。
一、全球水务产业发展概述
当今世界面临严重的水危机。水资源缺乏已成为关系到贫困、可持续发展乃至世界和平与安全的重大问题。联合国组织近两年来一再强调大城市水资源是世界水资源问题中的重点,而管理又是城市水资源问题的核心。从国外城市水资源的管理模式看,各种形式都有,尤以流域为单元统一管理为好。从管理体制上看,城市水管理政出一门,水质水量并重是发展趋势,城市水务一体化管理是国际水管理的潮流。
二、全球城市水务行业管理概况
美国、英国、日本、荷兰等发达国家在经过了水污染的阵痛之后,不得不重视水资源保护工作,纷纷成立水环境保护机构,或提高其水务级别,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不同国家管理形式不同。一是美国、前苏联等国家把水质监测与监督由不同的部门实施的模式。二是由一个部门管理,由水利系统或环保系统统一管理。如英国环保局一管到底,不设水利部,水管理直接进入市场,政府只是宏观调控。荷兰则由水利部门负责。法国水务局进行质与量统一管理,包括收取水费、排污费,水资源开发,供水等。法国的管理方式在当今各国中比较普遍。三是跨省、跨地区的大江大河是以流域为单元的水质与水量统一管理,几乎各国大江大河都采用这种模式,而以法国、荷兰最为典型,是一条成功的经验。法国按大流域分设)个水务局,荷兰以流域为单元设立水董事会,由水法赋予权力,依法管理水量水质。
三、全球城市水务管理经验剖析
完善的水法律体系是发达国家城市水资源有效管理的重要保证。美国虽然没有全国性统一的水法,但其法制建设比较完善,有一套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水权制度或水的管理制度,法律对于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有较为详尽的规定。其水资源管理以各州自行立法与州际协议为基本管理规则,州际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矛盾由联邦政府有关机构(如垦务局、陆军工程师兵团、流域管理机构)进行协调,如协调不成则诉诸法律,通过司法程序予以解决。法国和日本都有全国性水法,十分注重以法制手段来规范各种水事行为和水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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