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2025年中国村镇银行行业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研究咨询报告
近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公告,为贯彻落实《疫苗管理法》有关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规定,国家药监局会同国家卫健委、银保监会组织起草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11月12日前反馈意见。《征求意见稿》称,疫苗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责任为因疫苗质量问题,造成受种者伤残、死亡的,依法应当由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以下情形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一是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偶合发病;受种者有疫苗说明书规定的接种禁忌,在接种前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未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情加重;因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心因性反应,以及其他不属于疫苗质量问题的情形;
二是因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其委托储存运输的单位以外的其他第三方原因导致疫苗出现质量问题的;
三是因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故意实施违法行为,导致疫苗出现质量问题的;
四是预防接种事故。
责任限额方面,《征求意见稿》表示,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最低责任限额。死亡赔偿金每人不低于50万元,伤残赔偿金根据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鉴定书确定。鼓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购买更高责任限额的保险保障。
据中研普华研究报告《2020-2025年中国医疗保险行业深度发展研究与“十四五”企业投资战略规划报告》分析显示:
医疗保险行业市场规模
中国商业医疗保险市场自2010年以来飞速增长,年均增幅高达近36%,截至2015年,市场规模已达到2410亿元人民币(367亿美元)。重大疾病保险(人寿保险公司销售的损失补偿型产品)占据市场主导地位。重大疾病保险的常见模式为:当投保人被诊断为事先约定的一系列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时,将会获得一笔一次性的补偿款。此类保险通常是寿险的附加产品,易于设计和销售,因而备受青睐。然而,重大疾病保险的覆盖范围十分狭窄,仅包含预先定义的少数几种病症,如特定种类的癌症等。其结构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果投保人需要接受长期治疗,此类保险无法为之提供持续的费用补偿。想要获得此类保障,消费者必须购买更纯粹的报销型医疗保险,无论被诊断为哪种疾病,均可获得相应的保障与赔付。
中国报销型商业保险的市场规模还很小。尽管中国各大寿险公司纷纷推出重大疾病保险,但提供报销型医疗保险的为数甚少。毋庸置疑,中国寿险市场的盈利性远远胜过医疗保险市场。每售出1元商业医疗保险(包括重大疾病保险和报销型医疗保险),就能售出超过5元的人寿保险。
报销型医疗保险市场在中国发展不足的原因有许多。例如,中国消费者对此类产品的裨益缺乏认知,保险公司缺少强大的消费者销售渠道。此外,由于报销型医疗保险的覆盖十分有限,销售此类保险的保险公司很难和医院以及其它或许能提供有关患者和治疗结果数据的机构达成紧密合作。这让商业保险公司无法很好地设计产品并为之定价,以及进行赔付管理。这一局面所导致的结果之一,就是报销型医疗保险的赔付率极高且难以预测。在中国,只做报销型产品的医疗保险企业几乎很少能盈利,导致了保险公司没有动力进一步开发报销型产品,以及在这一领域内继续投资。
在中国,大多数报销型医疗保险的参保者均通过其工作单位,以团体保险的形式参保。在华经营的跨国企业通常会为其高管购买高端报销型医疗保险,以便其前往私立医院就诊。但这些企业的中层管理者所能享受的保险福利往往较为有限。例如,他们的保险只涵盖在公立医院进行的手术费用。员工所享受的保险福利还会因雇主的财力不同而有所差异,利润最丰厚的跨国企业往往会为其员工提供最慷慨优厚的报销型医疗保险福利。
欲了解关于中国医疗保险行业具体详情可以点击查看中研普华研究报告《2020-2025年中国医疗保险行业深度发展研究与“十四五”企业投资战略规划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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