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2025年银行网点转型发展趋势研究咨询报告
昨日晚间,阿里巴巴公布了2021财年第二季度财报。财报显示,在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第二财季中,阿里实现收入1550.59亿元,同比增长30%。净利润470.9亿元,同比降低34%。本季度,阿里巴巴来自核心电商的营收同比增长29%,达到人民币1309.22亿元,来自云计算业务的营收同比增长60%,达到人民币148.99亿元。
2020年9月,阿里巴巴在中国零售市场上的移动单月活跃用户数量达到8.81亿,比2020年6月增长了700万。在中国零售市场上的年度活跃消费者数量达到7.57亿,比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7.42亿增长了1500万人。截至2020年6月底,阿里巴巴全球年度活跃消费者已超10亿。
此外,财报还显示,截至今年9月底,淘宝直播12个月的GMV超过3500亿元,盒马年活跃消费者超过2600万。
近年来,受政策扶持、行业发展环境的逐步完善,2018年,我国出口跨境电商取得了良好的发展。2018年中国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8.71万亿元,同比增长14.5%。2018年中国进口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达0.39万亿元,同比增长5.5%。
按业务模式划分,我国跨境电商主要以B2B为主,占比达到80%以上。但随着智能手机、网购消费的兴起,以及物流、支付系统的完善,跨境电商零售(B2C、C2C)增长势头强劲。
国家统计局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调查显示,2018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为31.6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5%。其中商品、服务类电商交易额30.61万亿元,增长14.5%;合约类电商交易额1.02万亿元,下降51.3%。
2018年纳入统计范围内的合约类电商交易额为1.02万亿元,比上年下降51.3%。其中大宗商品类交易额9952.88亿元,下降41.5%;权益类交易额45.24亿元,增长35.2%;文化艺术品类交易额130.71亿元,下降54.9%;其他类交易额74.66亿元,下降97.9%。
在出口跨境电商卖家地域分布上,2018年中国出口跨境电商卖家主要集中在广东24.8%、浙江16.8%、江苏11.3%、北京8.6%、上海6.5%、福建5.4%、山东3.6%、河南3.2%、其他19.8%。广东、浙江、江苏三省跨境电商卖家贡献的收入占全国52.9%。广东庞大的经济基础、高度集中的生产制造基地、丰富的外贸人才储备成为出口电商卖家集聚地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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