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2026年中国传媒公司行业发展前景及投资风险预测分析报告
直播带货中的乱象如何规范和监管?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直播带货类型不同,主播承担的责任不同,适用的法律也不同,界定直播性质至关重要。朱巍认为,第三方跳转类直播,主播应承担销售者责任,引流宣传类直播,主播则应承担广告人责任。目前多部门已出台了相关规定规范直播带货,但对于主播是销售行为还是广告行为的界定,以及平台应承担的责任还不明晰,朱巍认为,规范直播带货要跨部门监管。直播带货确实容易在实践中出现问题,出现问题的时候,主播要按照法律去积极履行自己的责任。消费者可以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向销售者或生产者主张责任。
据了解,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网络直播带货等网络交易新业态纳入监管范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直播营销平台应当根据直播间运营者账号信用评价、关注和点击数量、营销金额及其他指标维度,建立分级管理制度,对重点直播间运营者采取安排专人实时巡查、延长直播内容保存时间等措施。
据商务部统计,2020年一季度,世界电商直播超越400万场,各大传统电商和社交电商平台纷纷推出直播带货模式。质量监管后,直播带货人员对于产品的选购应更加严格,不欺骗顾客是最基本的要求。那么未来直播带货监管会对直播带货行业有何影响?
针对监看发现部分电视购物频道播出的收藏类购物节目存在虚假宣传等违规问题,广电总局近期组织有关省局开展全国电视购物频道收藏类购物节目专项清查整治工作。目前,涉及19个购物频道有违规问题的23档收藏类购物节目已全部停播,同时停止了相关违规商品销售。广电总局强调,各电视购物频道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决把牢商品准入、商品宣传、节目制播、产品售后等各环节各关口,坚决维护消费者权益。
近两年直播带货异常火爆,资金进入,在全面扩充的同时,质量监管后,直播带货人员对于产品的选购应更加严格,不欺骗顾客是最基本的要求。根据商务大数据监测,上半年,电商直播超1000万场,活跃主播数超40万,观看人次超500亿,上架商品数超2000万。 电子商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疫情让无人零售、直播电商迎来广阔发展空间。
数据显示,今年“双11”商家采用自主直播的方式带货的GMV(网站成交金额)同比增长509.34%。这在某种程度上说明,在直播电商这个正在爆发的新兴风口下,即便是网络红人或KOL等方面资源相对匮乏的新入局者,通过丰富多元的直播互动形式,依然有较大的机会在其中分一杯羹。
下半年,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随着全国生产生活逐步恢复,预计全国网络零售市场仍将保持快速增长,并将继续发挥“无接触”经济优势,在促消费、稳外贸、扩就业、惠民生等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近几年,随着国民经济全面转型升级和互联网、物联网发展,以及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电商物流需求将保持快速增长,服务质量和创新能力有望进一步提升,渠道下沉和“走出去”趋势凸显,将进入全面服务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新阶段。
近年来中国直播带货行业发展速度较快,但是却始终存在着各方面的问题,并成为制约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瓶颈。2013年3月,党的十八大会议上,众多人大代表纷纷呼吁建立电商物流体系,表明建立一个完善的电商物流体系的时机已经较为成熟。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电商物流行业将走向何方,电商又如何根据自身情况打造一个更为优化的物流体系等问题,已成为各企业领导者所必须研究的一个课题。
想要了解关于行业具体分析,可以点击查看中研普华研究报告《2020-2025年中国直播电商行业市场深度分析及投资战略咨询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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